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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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6 13:00:00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规定,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多方面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切实降低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各级要求,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要求全部落实处,切实减少繁琐手续,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三是明确政府职能定位。 四是不断加强便 民服务中心建设,让老百姓感受“一站式”服务的便捷。五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把疫情防控管理放在最突出的位置。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按照各级工作要求,做好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清理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我镇镇长作为本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总责。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研究。四是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法律顾问为具体合法性审核人员。

(三)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坚决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均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健全行政权力 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将政府层级监督与人大权力监督、党内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人代会进行民主评议,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选择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特别是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仅在群众会上公开,村务公示栏中公开,并要求各村在各村微信群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纠纷预防和化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完善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按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及时落实场地、整合人员、规范标志、落实制度,按需设置包括综治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了综治信息系统优势,加强了群防群治力量建设。

(六)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推进“12348”重庆法网的关注注册普及。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切实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细化实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

)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2020 年我镇充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二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三是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利用村民会议、村级广播、 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院坝会、法治讲座等形式,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活动,同时也积极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利用QQ群、“江津先锋”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日常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群体。

)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一是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建设工作。除现有的已经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绣庄村以外,2020年,我镇保坪村、香草村、麻柳村已推荐申报为“三治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目前先锋镇共有“法律明白人”10人,实现了每个村(社区)都有“法律明白人”。四是按照各级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大整治大排查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重大恶劣影响事件发生。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坚决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办理相关事项。办复率达100%。四是公开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箱、官方网站等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镇行动一是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带头开展自学,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使法治修养成为内心的“定盘星”和“主心骨”。始终坚持学法用法守法,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道德上的健康高尚,运用一系列法治新论述、新理论武装头脑,真正从法治建设“系列精神”中汲取营养。积极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参加法治宣传。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请专家咨询论证或采取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涉及法律政策的重大决策,详细咨区委依法治区办、司法局、法院等专业法律机构意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避免了决策失误。

   二是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镇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我镇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我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极,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项目、政务收支、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深入走访各个村(社区),对全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触碰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切实把法纪标准变为自觉行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带头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公道不讲情面,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还有欠缺。二是法治宣传做的还不够。三是在依法公开方面做的还不够。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公开,坚持把公开作为常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

(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法治院坝会,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村(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在各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全镇形成人人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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