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17626989947/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先锋府发〔2020〕15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先锋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先锋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6 11:22:51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先锋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先锋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先锋镇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委发〔2020〕4号)精神,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先锋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建立适应江津实际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市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最严谨的标准

1.加快制修订规程。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编制富硒产品标准生产技术规程。

2.创新标准工作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3.强化标准实施。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和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4.净化产地环境。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国控点例行监测,实施污染耕地分类治理。

5.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兽药生产GMP制度、经营GSP制度。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

6.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推进粮食质量追溯管理。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重金属等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7.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严格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科学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和频次,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将体系检查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对本地产保健食品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

8.严格食品流通销售监管。推进冷链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分步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

9.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进集体用餐单位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

(三)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10.完善管理制度。清理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1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制度,严惩重处违法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12.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

13.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和管理制度。倡导和培育企业诚信文化。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14.科学划分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承担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配合市级监管部门或接受其委托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

15强化督查评议考核。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健全并落实约谈、通报等制度。

16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依法依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未履行职责和要求,履职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17.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率要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实施规范化管理体系。

18.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控制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

19.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积极协助市级有关部门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20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1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按要求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依法依规探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备案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22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加强水果、蔬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

23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集聚集群步伐,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

24强化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以及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加强与国家级、市级专业技术机构交流合作。

(七)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25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好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26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低于90个学时。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

27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区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检验检测工作。

28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建设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广运用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29健全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有序推进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工作。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经确诊不合格的,做到100%核查处置。

3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装备配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1加强风险交流。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交流预警等制度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32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科学知识等宣传教育。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机制。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

33鼓励社会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3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奖励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采用非法手段、通过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

(九)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35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风险监测数据分析评估。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区、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

36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种植结构调整。

37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销售。

38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全面推行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39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40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大众餐饮服务。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性。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1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

42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打造优质粮油生产示范区、示范企业,大力培育品牌产品。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43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

44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稳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