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17626989947/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先锋府发〔2020〕14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先锋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关于印发《先锋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6 11:17:5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

关于印发《先锋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先锋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

2020年10月26日

先锋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爆发增长,秋冬流感高发季来临,极可能触发新一轮疫情流行。为切实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排查防控,根据《江津区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江津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及《江津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社区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立足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车标准,持续开展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延伸排查和重点筛查,确保新发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维持低风险区态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构建完善联动排查防控机制

1.构建排查体系“一张网”。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由镇、村(社区)和网格三个层级,发挥综治专干、村(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专职网格员和楼(院)长(管员)等作用,建立完善多元联动排查机制,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第一时间定人定位定状态,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步落实疫点封控前期工作。

2.编制重点部位“一张图”。根据我镇中小企业创业园非渝籍员工较多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逐一建立联动排查防控协调机制。相应企事业单位和江南职业学校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对入境、国内重点地区来津、出差返津人员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切实筑牢第一道关口。

3.理顺排查隔离“一条线”。坚持“社区吹哨、单位报到”,辖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酒店、宾馆、民宿、日租房、农家乐等公共场所均按属地纳入相应村(社区)滚动排查、动态报备。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本地病例密切接触者,全部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三、做实经常性基础性排查工作

4.动态更新疫区重点地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区转发国内各省市新增疫情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明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具体到市/区、县),对当地来津人员合理采取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全球疫情得到阶段性控制前,所有境外国家和地区来津人员一律纳入重点管控。各村(社区)动态收集第一入境地隔离期满后自驾返津人员信息,报社区排查组备案。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对返工、返岗、返学“三返”人员和外出务工、外出求学、外出旅游、外出商务活动“四外”人员管控,强化外籍人士和境外来镇返镇人员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健康证明(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医学留观等措施,全面深化“平安江津”和“渝康码”普及运用,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工作,严防脱离管控。

6.常态化开展社区排查。继续强化社区排查防控和网格化管理服务,加强居民小区出入登记、体温检测,落实境外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到、邻里监督提供线索等机制,发动村(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实现疫情高发地区来镇人员早发现、早甄别、早管控。

7.持续充实社区排查队伍。充分挖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力资源,发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疫情排查防控。社区民警、综治专干、网格管理员要加强自身业务技能学习,全面提升排查防控能力。所有人员分类建档、动态维护,确保一有需要能够紧急动员、投入实战。

四、加强防控应急力量建设

8.明确隔离场所。重庆市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8月18日《关于报送集中隔离场所和集中采样点设置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本镇根据实际设置储备集中隔离点,涉及村(社区)做好平战转换准备,确保一旦需要能在24小时内清空人员、接管场所、接收留观对象。需送区集中隔离点,涉及村(社区)做好相应的工作配合。

9.提升受控转运能力。沿用年初对入境和外省市区来镇人员的管控方式,需集中隔离的由镇卫健办协调当地卫生院或民办医疗机构,储备足量符合条件的负压转运车辆。

10.加强人员物资储备。镇对机关在编人员合理编组,一旦形势需要,除必要值班值勤外,主要力量下沉村社区一线开展排查防控。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应优先向社区排查和隔离管控一线倾斜,确保疫点区域和隔离点、转运组所需防护物资充足。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2010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