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16 17:05:04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本级)的基本职能职责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辖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镇街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经济发展职能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强化公共安全职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本级)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和综合设置要求,设置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共有编制数64人,编制预算时实有在编人数61人。编制时退休人数54人。与各镇属事业单位合署办公。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变动等人员经费变动,总会计2022年结转项目资22.2万元,今年拨付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73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9.87万元,教育支出10.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3万元,农林水支出139.8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预备费支出41.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0.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11万元,比2022年增加22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92万元,比2022年增加22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为833.1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万元。

2023年与2022年相同,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比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2.96万元,比上年减少28.08万

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公用经费基数调减0.8万元/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33.1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通信机要用车1辆、应急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环卫车)1辆,电动巡逻车2辆,农业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晶晶  联系方式:023-47612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