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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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19 14:41:39

附件3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实行以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现行的职能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农业服务中心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所为镇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34人编制决算时实有在职人数31人,其中:事业人员31人;退休人员46社保补差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651.27万元,无上年结转金额,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下降2.02%支出总计165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下降2.02%,无结转下年金额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5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1651.27万元,占比100%此外,主要原因是与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上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款余额不反映在该单位进行核算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5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835.82万元,较上年人员经费843.63万元减少7.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761.30万元增加74.52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

4. 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下年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上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款余额不反映在该单位进行核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51.27万元,支出总计1651.27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4.05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7.81万元,公用经费减少8.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5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下降2.0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1651.27万元,占比100%此外,主要原因是与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上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款余额不反映在该单位进行核算

5. 支出情况。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5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685.32万万元,减少34.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7.81万元,公用经费减少8.2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761.30万元增加74.52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

2. 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下年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上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款余额不反映在该单位进行核算。

3.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1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降低68.79%,主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职工培训活动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万元,占1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92万元,上升22.47%,主要支出原因是在职职工保险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68.78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7万元,上升28.06%,主要支出原因在职职工保险基数调整

4)农林水事务支出1295.57万元,占78.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11万元,降低5.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5)交通运输支出10.7万元,占0.65%,年初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51.81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5万元,增长52.11%,主要支出原因是年初区财政预算时公积金基数较实际缴纳基数低而增加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5.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及保险等缴纳,较上年决算数843.63万元减少7.81万元,降低0.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变动相关经费支出。公用经费104.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相关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112.83万元减少8.24万元,减少7.30%,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无变化,较2023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无变化,较2023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3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8万元,降低51.21%,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培训活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事业单位数据按部门决算列报口径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事项。本单位2024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本单位无此事项。

2)公开内容。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世宇   联系电话:023-476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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