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9-19 14:38:54 大 中 小
附件3: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先锋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
先锋镇设有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执法支队先锋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部门,共有编制数12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65人、参公编制5人;编制决算时实有在职人数114人,其中:行政人员51人,参公5人,事业人员58人;退休人员108人(含社保补差人员1人),军队移交退休人员于2022年起移交回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88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164.47万元减少1259.51万元,降低17.58%,上年结转28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总计58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463.58万元减少1574.54万元,降低21.10%,结转下年28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86.96万元,较上年减少1259.51万元,降低17.58%,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0.16万元,占比99.52%;其他收入26.80万元,占比0.4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8.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9.28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889.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74.54万元,降低21.10%,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361.60万元,占比57.08%;项目支出2527.43万元,占比42.92%。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7.21万元,与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9.28万元相比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非财政拨款28.87万元,收到非财政拨款26.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88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164.47万元减少1259.51万元,降低17.58%,上年结转28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总计58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463.58万元减少1574.54万元,降低21.10%,结转下年287.2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148.47万元减少1288.31万元,降低18.02%,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79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于年度中间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9.28万元。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7148.47万元减少1288.31万元,降低18.02%,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0.79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专项转移支付于年度中间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21万元,与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9.28万元相比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款余额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费、2021年生猪高代次种场提升奔象柑橘改补助(津农业农村委2021年92号)、纪委派出四室专项资金、妇女儿童之家建设补助、社区教育示范教育基地经费、改造升级(文化)、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2020年下半年违建整治资金、夹滩车站人行桥改造项目、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镇管项目(津农委函2021年169号)、2021年第二批涉农项目资金(津财农2021年141)、乡村治理新模式试点经费(含江津农委办2021年20号奖励金)、2021年乡村治理积分推广运用奖补资金、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经费、农田灌溉饮水有限系数测算、石鱼村农饮扩网。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9.62万元,占比37.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7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机关在职干部年终考核奖调增等增长支出。
(2)国防支出1.86万元,占比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4万元,降低87.6%,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退役军人服务站支出。
(3)教育支出1.44万元,占比0.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3万元,降低91.15%,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培训活动。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35万元,占比1.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8万元,降低11.97%,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培训活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20万元,占比17.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7万元,上升37.13%,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基数更新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232.56万元,占比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2万元,上升10.51%,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基数更新调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1.14万元,占比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响应创卫要求环保支出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307.81万元,占比5.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6万元,上升63.95%,主要原因是城区市政公共公路管护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1703.09万元,占比2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78万元,上升4.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部分农林水事务支出核算在农业服务中心。
(10)交通运输支出100.03万元,占比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3万元,上升289.22%,主要原因是公路安全隐患工程款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00.12万元,占比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上升13.95%,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住房保障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万元,占比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4万元,下降13.3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应急开支,部分应急物资通过公用经费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6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59.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及保险等缴纳,较上年决算数2997.39万元减少137.76万元,降低4.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50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相关费用支出,较上年决算数509.40万元减少7.43万元,减少14.59%,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万元,上升9.4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超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减少4.2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较2023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及维修维护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万元,比上年支出11.47万元减少0.64万元,降低4.2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4.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治理试点及城乡融合等接待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4.24万元减少0.04万元,降低0.94%,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及要求,无函不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4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9批次,4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87.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9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57万元,上升167.65%,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开展产生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18万元,下降85.03%,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培训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69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费用超支。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1万元,降低0.88%,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过苦日子要求,年度压缩公用经费使用。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相关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19.58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34.97万元,邮电费19.52万元,差旅费5.41万元,维修(护)费15.06万元,租赁费2.10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劳务费2.32万元,工会经费15.68万元,福利费17.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2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2项,涉及资金2527.4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部门应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表,单位只需公开项目绩效自评表。有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公开所有重点专项项目绩效自评表;无重点专项项目的部门应选择至少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
自评总分 (分) |
85.843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71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007-预算科 |
部门 联系人 |
赵明 |
联系电话 |
47612128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53993672.02 |
58601640.38 |
58601640.38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3993672.02 |
58601640.38 |
58601640.38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好辖区规划与发展建设,乡村振兴;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好职能职责;履行好基层公共管理; |
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好辖区规划与发展建设,乡村振兴;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好职能职责;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履行好基层公共管理;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履行好职能职责;做好辖区规划与发展建设,乡村振兴;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好职能职责;履行好基层公共管理;采用保障金采购87.74万元,政府采购全年1286.18万元,采用保障金政府采购占比6.82%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
定性 |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
1 |
0 |
100 |
10 |
10 |
|||||
|
项目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50 |
50 |
||||
|
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80 |
0 |
100 |
20 |
20 |
||||
|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定性 |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不得分 |
2 |
20 |
80 |
5 |
4 |
采用保障金采购87.74万元,政府采购全年1286.18万元,采用保障金政府采购占比6.82% | ||||
|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人 |
≤ |
36 |
42 |
16.67 |
0 |
10 |
0 |
截止2024年12月,先锋镇临聘人员42人 |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万元 |
≤ |
13.73 |
15.03 |
9.47 |
5.3 |
5 |
0.27 |
2024年先锋镇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0.83万元 | |||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 名称 |
三支一扶人员 |
自评 总分 (分) |
100.00 | ||||||||||
|
项目主管 部门 |
71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
财政归口科室 |
007-预算科 |
项目 联系人 |
龚梦园 |
联系电话 |
47612128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
0 |
33730.4 |
33730.4 |
100 |
10 |
10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33730.4 |
33730.4 |
100 |
10 |
10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三支一扶”人员待遇,由区财政和镇财政共同承担 |
“三支一扶”人员待遇,由区财政和镇财政共同承担 |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
补助人数(户数) |
人次 |
≥ |
1 |
1 |
0 |
100 |
20 |
20 |
|||||
|
补助合格率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
|
补助按时到位率 |
% |
≥ |
80 |
80 |
0 |
100 |
10 |
10 |
按月 | ||||
|
补助到位时间 |
天 |
≤ |
350 |
350 |
0 |
100 |
10 |
10 |
|||||
|
人均(户均)补助标准 |
元 |
= |
30000 |
30000 |
0 |
100 |
10 |
10 |
区级补助定额 | ||||
|
补助事项公示率 |
% |
≥ |
70 |
70 |
0 |
100 |
10 |
10 |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超范围标准补助次数 |
次 |
= |
0 |
0 |
0 |
100 |
1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下一年度将持续推进资金支付进度,推进资金支付全预算化,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世宇 联系电话:476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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