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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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9-01 09:31:04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先锋镇”)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有: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推动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单位构成。先锋镇设有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平安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政执法支队先锋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部门,共有编制数130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66人、参公编制5人;编制预算时实有人数117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事业人员60人,参公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91人,社保补差人员1人,军队移交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

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22.74万元,其中完成税收收入656.56万元、非税收入84.16万元,体制补助收入2475.4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84万元,其他专项转移支付522.61万元较去年收入7272.31万元,减少2949.57万元,减少40.56%,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主要为2019年有中小企业基地税收扶持政策奖补资金2487.74万元,2020年无该奖补资金。具体如下:

1.本年税收收入656.5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5.19%。

——增值税360.48万元,企业所得税45.89万元,个人所得税21.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7.4万元,房产税30.78万元,印花税11.8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5.55万元,土地增值税14.37万元,环境保护税8.66万元。

2.本年非税收入84.16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95%。

——国资有偿使用收入77.09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6.15万元,安监罚没收入0.92万元;

3.本年体制补助收入2475.41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7.26%。

4.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10.69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4.13%。

5.其他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5.92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1.47%。

6.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2020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3987.74万元,较去年支出7320.29万元,减少3332.55万元,减少45.52%,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减少同时结转下年335万元。主要为2019年有中小企业基地税收扶持政策奖补资金2487.74万元,2020年无该奖补资金支出本年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为3987.74万元具体分部门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7.16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25.51%。

——国防支出10.08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0.25%。

——教科文支出12.15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的0.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52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2.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33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20.42%。

——卫生健康支出348.77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8.75%。

——城乡社区支出311.82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7.82%。

——农林水支出932.22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23.38%。

——交通运输支出12.88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0.32%。

——住房保障支出165.12万元,占本年预算支4.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8.69万元,占本年预算支出的7%。

2.转移支付决算情况

2020年区财政对我镇落实均衡性转移实现支付380.69万元结转下年150万元。其他专项转移实现支付310.92万元,结转下年185万元。

——均衡性转移支付中项目支出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补助5万元、永丰村阵地建设补助80万元。创丰公司安全隐患整治资金150万元未支出,结转下年。

——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中按要求用于以下项目一是扶贫差异化专项资金10万元、二是2020年居民医保工作经费15.26万元、三是军地联考参赛人员奖励1.05万元、四是妇女儿童之家建设1.01万元、五是示范区社区教育经费11万元、六是大学生及进疆进藏新兵一次性奖励金7.1万元、七是2020年生猪扑杀补助经费1.28万元、八是违法建筑整治专项资金63.59万元九是镇街自主民生实事资金50万元、十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经费16万元、十一是信访专项资金14万元十二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财政贴息补助15.1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市级专项资金50万元、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5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80万元未支出,结转下年。

3.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数额情况。

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2.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4万元 。公务接待0.7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73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11.3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67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共计4批次,100人次,人均接待费用约77元。公务车年保有量为6辆,未新购置公务车,平均每辆公务车费用为2.83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国(境)外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43万元,比2019年632.04万元减少114.61万元,减少18.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21万元,水费8.67万元,电费25.22万元,邮电网络通讯费34.55万元,培训费1.15万元,会议费0.43万元,差旅费21.22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工会与福利费11.93万元,其他交通费74.42万元,印刷、咨询、办公场所维修维护、劳务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5.86万元。

2020年度实际无福利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垃圾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纳入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34.65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13.74万元,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20.9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6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0项,涉及资金898.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分别从项目基本信息、绩效目标表、测算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年度预算表等方面进行了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全部收支预算组成。部门预算是反映一个部门全部收支状况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以可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五)“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和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 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费。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黄晶晶   023-476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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