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27 09:53:41 大 中 小
重庆恒飞养殖场(个人独资)
重庆恒飞养殖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恒飞养殖场(个人独资)委托重庆贵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重庆恒飞养殖场”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首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重庆恒飞养殖场。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永丰村第八村民小组91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约0.7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5万平方米,场区主要新建3栋猪舍以及配套建设管理用房、粪污综合处理设施等其他附属设施,外购仔猪进行育肥养殖,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生猪4500头,年出栏育肥猪9000头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重庆恒飞养殖场(个人独资);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永丰村第八村民小组91号;
(3)联系人:黄康;
(4)联系电话:18016142132;
(5)电子邮箱:407812959@qq.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贵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19号1幢29-2号;
(3)电话:13368072810;
(4)联系人:陈工;
(5)电子邮箱:10727287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网站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评工作的详细情况。
(2)公众可以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公参内容)。
(3)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亦不会在未获得许可的前提下公开。
(4)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恒飞养殖场(个人独资)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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