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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特种专业技术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15:41:48

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特种专业技术车辆报废处置公告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重庆市江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我拟对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压缩式垃圾车)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报废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车辆基本情况(车辆具体情况详见车辆评估报告

1五十铃牌压缩式垃圾车(5吨)1辆评估价:4900元

2中联牌压缩式垃圾车(8吨)1辆评估价:7700元

二、竞价方式

本次报废处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有意愿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报价单,报价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价,低于评估价的投标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开竞价,以报废处置残值两车合并报价最高者中标,无人竞价按流程办理。

三、报名方式及资质要求

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参与竞价的公司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法人身份证、报价单(详见附件)。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2641日至202648日(5个工作日)。公告期可现场实地观看了解我2辆垃圾车车辆车况,现场踏勘时间:202649日9:30-11:00,1400-17:00。也可通过车辆评估报告了解车辆车况。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6415日前现场或邮寄)报名材料邮寄以寄出时间不超过15日为准,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吕先生13436147555

六、其他事宜

1.公开竞价:我单位在收到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后,组织评审小组,统一对收到的竞价公司进行评,对各竞价公司的资质及竞价情况进行对比,由本单位最终根据符合资质要求且最高报价作为成交公司,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由评审小组确定唯一中标者,并电话通知成交公司并网上公示,未入选的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2.处置资金交拨后,回收公司需出具车辆回收证明。

3.本公告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对本次竞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先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报价单;

2.机动车评估报告书(重庆广恒【2026】字第0227001号

特此公告。                                                             

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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