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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 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18:07:0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农村生产生活技能,提升群众精气神,现将2022年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1345人(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培训要求

各镇街组织本辖区内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包括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愿意参与培训的其他农户。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合计占比不得低于参训人员的30%。

(二)培训内容。种养殖技术、乡村旅游、电商、生态文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革、乡村治理等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期培训时间至少1天。

三、资金使用原则

培训资金只能用于开展培训工作的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行〔2018〕13号﹞)、资料费、参加培训农户交通费、其他相关费用。

四、资金来源

农村实用技能及乡村振兴培训项目资金来源为2022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计划另文下达。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料报送。各镇街在文件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培训工作必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项目管理。各镇街要加强对项目监督管理并负责全面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照建设内容进行核查验收。此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安全等,全面实行镇级报账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相关文件要求,备齐各项档案资料。区乡村振兴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适时开展抽查检验。

(三)专款专用。请严格遵照《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会计资料要真实、合法、完整,财务核算清晰明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各镇街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项目计划分解表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各镇街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项目计划分解表

序号

镇街

农村实用技能及精气神培训(人)

资金测算(元)

备注


合计

1345

170000


1

柏林镇

100

14000


2

西湖镇

100

10000


3

蔡家镇

100

8000


4

白沙镇

60

8000


5

嘉平镇

60

8000


6

贾嗣镇

60

8000


7

石蟆镇

60

8000


8

永兴镇

60

8000


9

李市镇

60

6000


10

中山镇

50

7000


11

广兴镇

40

5500


12

慈云镇

40

5500


13

杜市镇

40

5500


14

龙华镇

40

5500


15

珞璜镇

40

5500


16

石门镇

40

5500


17

四面山镇

40

5500


18

塘河镇

40

5500


19

先锋镇

40

5500


20

支坪镇

40

5500


21

吴滩镇

40

5500


22

油溪镇

40

5500


23

朱杨镇

40

5500


24

四屏镇

30

2500


25

德感街道

20

2000


26

圣泉街道

20

3000


27

鼎山街道

15

2000


28

几江街道

15

2000


29

夏坝镇

1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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