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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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71750926U/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夏坝府发〔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夏坝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夏坝镇白鹤滩水电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3 09:40:00

各部门、村(居)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白鹤滩水电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江津段)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12号)文件通知,我镇属于成员单位,为配合工程顺利完工,现成立夏坝镇白鹤滩水电站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龚光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工程总协调)

副组长:樊荣(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施工协调管理)

黎明(政法书记、副镇长负责信访安全维稳)

舒云(副镇长负责征地拆迁及补偿)

成员单位:经济办、应急办、宣传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规资所、大坪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办,由经济办主任王铭友任办公室主任,规资所所长周鹏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工程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经济办: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协调管理工作,对涉及工程建设中的占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等进行统筹协调。

应急办:负责对本项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依法组织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宣传办:负责该工程建设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做好征地拆迁户集中安置点建设手续审批和建筑质量安全等检查工作;及时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的项目进行查处。

平安建设办:负责工程项目群众信访稳定工作。

派出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期间的治安管理、民爆物品管理和纠纷调处工作,严厉打击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期间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环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保障供水需求等水利设施管理工作和林地占用手续的审查、报批工作,服务和监管工作。

规资所: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文件,实施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组织拆迁后宅基地及临时用地复垦及验收;档案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

大坪村:配合镇政府做好该工程的施工、拆迁、信访、宣传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占地和房屋拆迁等补偿专项经费必须专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严格政策标准。坚持严格按相关政策法规办事,严禁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严肃工作纪律。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协同配合,严禁推诿。对措施不力、延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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