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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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3-06 11:40:55

一、 夏坝镇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行政单位10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现核定编制数27人(含城管执法大队),在职人数26人。

(二)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群团、机关支部、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联系企业、商贸、计划、邮政电信、移动、电力、天然气、金融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敬老院、社会团体和武装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政法、禁毒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灾、森林防火等)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 114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1.67万元。

(二)预算支出1141.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79万元,国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51万元,教育支出3.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万元,农林水支出73.9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4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6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982.47万元增加1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67万元,比2022年982.47万元增加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79万元,比2022年673.47万元增加123.3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及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344.88万元,比2022年309万元增加35.88万元,主要增加公共安全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万元,比2022年18万元减少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2年3万元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2年15万元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2万元,比上年153.74万元减少3.5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运行经费进行压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2.3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4.8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镇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3年报废1辆应急保障用车,同时安排资金购置车辆1辆应急保障用车。

一、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若群  办公电话:023—476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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