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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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08 10:45:36

一、夏坝镇基本情况

夏坝镇位于重庆市江津区东南部,北与贾嗣,南与广兴,东与杜市接壤,西与綦江区永兴镇隔河相望。幅员面积40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18个居民小组,3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7684人,其中农业人口10053人。

夏坝镇紧邻綦江县城,距重庆主城60公里,距江津城区41公里,拥有重庆三环(江綦高速)夏坝互通,津綦公路、渝黔铁路穿越腹地,距210国道5公里,渝黔高速20公里,重庆绕城高速一品互通18公里,綦河自南向北流经境内13公里,交通便捷。夏坝资源丰富,有页岩、黄沙、石灰石等建筑建材资源,以及车滩、五福闸坝、五福寺、燕窝寺自然和人文景观。

夏坝镇是重庆市首批命名的重庆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重庆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示范镇、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也是江津区的高富硒五镇之一。

(一)机构情况

独立机构编制15个。二级独立编制部门有:行政单位10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职能职责

综合办事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档案等职责。

2.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综合考核、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基层党建、群团、机关支部、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等职责,联系企业、商贸、计划、邮政电信、移动、电力、天然气、金融等职责。

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社会救助、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敬老院、社会团体和武装等职责。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法制、政法、禁毒等职责。

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职责。

7.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职责。

8.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应急管理(消防、救灾、森林防火等)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

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气象、科技、科协、自来水、水环境管理、面源污染防治等职责。

2.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旅发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宗侨台、民主党派、精神文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招商引资、广电、协会、商会、网络安全、政府网站维护等职责。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劳资争议、就业、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保医保、公共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等职责。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辖区内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畜牧兽医、交通等领域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64万元,其他收入245.72万元(非同级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5.12万元,收入总计2283.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3.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283.48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035.1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06.86万元,非税收收入16.75万元。其他收入245.72万元(非同级财政收入)。年初结转结余2.64万元(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补助)。

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89.33万元,增加20.55%。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总计228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94.15万元增加389.33万元,增加20.55%,主要原因是鸭江村服务中心建设、夏坝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区社区教育经费、疫情防控购买防控物资及车辆租赁费、2022年持续高温抗旱购买物资器材等支出389.3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和结余2.64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037.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61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2、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03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38万元,项目支出843.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3.6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3.08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及项目经费的追加。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71万元,占总支出的41.89%。分别是:人大事务支出9.51万元,政府事务支出823.0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2.47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9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84万元。

(2)国防支出6.2万元,占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征兵等。

(3)公共安全支出14.21万元,占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社区巡逻、派出所、交警队、网格化管理、购买执法记录仪、安全检查差旅等。

(4)教育支出5.21万元,占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教师节活动、青江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社区教育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5.42%。分别是:群众文化支出47.1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3.4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乡村宣讲、各节日活动演出的差旅、接待、文化体育活动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75万元,占总支出的24.62%。分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1.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3.8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8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4.9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3.51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5.4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2.0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7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1.92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53.1万元(其中:事业运行31.08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2.02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32.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1%。分别是:公共卫生35.9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2.9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6.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2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3.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13.82万元,占总支出的5.58%。分别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2.3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1.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场镇维护、路灯费支出、场镇卫生垃圾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

(9)农林水支出447.62万元,占总支出的21.96%。分别是:农业农村145.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05.79万元、病虫害防治6.79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3.22万元);林业和草原78.06万元;水利60.25万元(其中:抗旱13.1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7.07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99.3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4.2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2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7%。分别是:公路养护19.88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92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0.7万元,占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3万元,占总支出的0.39%。分别是:应急管理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5.49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64万元。

三、其他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预备费1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和抗旱应急救灾费用。

(二)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转移支付419.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5.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3.88万元。用于鸭江村服务中心建设、夏坝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区社区教育经费、大学生及进疆进藏新兵一次性奖励金、兵役征集专项补助、疫情防控购买防控物资及车辆租赁费、原重钢江津基地项目清表土地流转资金、2022年持续高温抗旱购买物资器材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2.64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9.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万元,比上年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5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比上年减少2.44万元。

(五)政府债务及管理情况说明

无债务。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预算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镇级政府采购预算支出87.34万元,其中:货物类12.88万元、工程类50.44万元、服务类24.0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决算公开单位为汇总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6个镇属事业单位及1个政府(本级)分别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具体详见下属各单位决算公开中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决算公开单位为汇总级,故具体详见下属各单位决算公开中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杨启波,  办公电话:023—476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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