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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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1-08 13:45: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根据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包括: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机构情况

独立机构编制15个。二级独立编制部门有:行政单位10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1611.95万元,决算数为2318.4万元,增加706.45万元,增加43.83%,比2018年决算数1508.8万元,增加809.6万元,同口径增加53.66%。具体收入决算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2.4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16万元,非税收收入6.4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877.61万元。

2.1均衡性财力补助167.54万元。

2.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987.11万元。

2.3结算补助收入191.57万元。

2.4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1.85万元。

2.5专项转移支付509.54万元。

3.年初结转结余18.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全镇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1611.95万元,决算数为23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0.03万元,结转结余18.37万元)。,增加706.45万元,增加43.83%,比2018年决算数1508.8万元,增加809.6万元,同口径增加53.66%。具体支出决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1、按照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94.16万元,项目支出1224.2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109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基本运转。

工资资福利支出728.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1.03万元、津贴补贴104.89万元、奖金79.53万元、绩效工资12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9.4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3万元、住房公积金38.88万元、医疗费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84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30.87万元(其中:办公费5.53万元、印刷费0.13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10.74万元、邮电费13.26万元、差旅费89.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55万元、维修费1.05万元、会议费2.42万元、培训费7.78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劳务费61.47万元、工会费22.93万元、福利费20.8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6万元、其他交通费24.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18万元)等;个人和家庭支出33.29万元(其中:长赡人员生活补助0.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32.49万元)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97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1.97万元。

——项目支出1224.2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临聘人员解除补偿费、居民医保工作经费、清理往来及固定资产费、城市管理经费、扶贫项目支出、乡村振兴、机关食堂、专项普查、民生跟踪调查、经济普查配套、妇联活动、社区教育、关工委、老体协开展活动、团委活动开展及项目建设、党建培训、七一表彰、村社干部绩效考核、老党员党龄补助、民兵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公共安全、普铁铁路队员、渡口渡工补助、社区专职巡逻队员补助、镇街协勤人员装备费、社区微型消防站、维稳应急森林防火、法建安全、乡村劝导站等综合业务支出;意识形态支出、旅游、宣传、招商、文化站免费开放费用、购买文娱演出、文物点保护、文物消防设施;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社会保障性支出包括社区办公、群工业务经费、敬老院资金、小组长误工补助、江钢军转干部安置、定救人员生活补助、食药监协管员计生服务群众费用、农村公路养护、年度目标考核、武装工作、食品药品管理、三创工作;计生助理员补助、污染防治、河长制做资料、河道管护补助、危房改造支出、拆违经费、城市管理、乡村振兴、民生实事(农贸市场)江钢厂市政管护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和环境卫生支出、城市管理、警犬基地支出、清漂、病虫害控制、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人畜饮水、水利志愿者、扶贫、乡村振兴、生产生活便道、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公路养护及维修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739.35万元(其中:办公费87.24万元、印刷费0.06万元、咨询费3万元、差旅5.07万元、维修费69.42万元、租赁费2.64万元、会议费5.27万元、培训费0.87万元、劳务费164.24万元、委托业务费236.72万元、其他交通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38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8.16万元、救济费1.15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8.9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资本性支出423.7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8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44.81万元、物资储备5.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31万元)

2.按照功能分类具体支出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0.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48.59万元,政府事务支出418.84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3.85万元,财政事务支出34.02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82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8.26万元。

国防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征兵等。

公共安全支出61.2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巡逻、派出所、交警队、网格化管理、购买执法记录仪、安全检查差旅等。

教育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活动、青江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社区教育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包括文物保护、乡村宣讲、各节日活动演出的差旅、接待、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3.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8.84万元(其中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敬老院人员管理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3.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8万元,职业年金25.9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支出32.49万元);退役安置1.8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0.55万元等。

卫生健康支出87.3万元。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7.7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8.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51.34万元等。

节能环保支出14.0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保护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务支出247.8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64.56万元;其他社区规划与管理2.9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87.0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3.18万元。主要人员经费及场镇维护、路灯费支出,场镇卫生垃圾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等。

农林水支出449.90万元。农业213.6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47.34万元,病虫害防治59.43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91万元);水利28.7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3.3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4万元);扶贫30.1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扶贫户危房改造等;农村综合改革177.3万元(包括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27.0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40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0万元,其他农村综合改革0.2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49.73万元。公路水路运输225.2万元(其中:公路建设218.76万元系三环高速夏坝段工程款,公路养护6.44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4.5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8.88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在职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2300.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37万元,收入合计2318.4万元;支出决算数2318.4万元,年末事业结余为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支出总额17.95万元,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05万元,减少51.49%;比2018年决算数62.3万元,减少44.35万元,减少71.1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了2台小车28.41万元。加之新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就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1.55万元,年初未预算,增加1.55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1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减少55.83%。主要原因是2018年购置了2台小车28.41万元。加之新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就减少;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2万元,减少55.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结果。

(三)“三公”经费情况。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34批次,280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0.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经费332.8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辆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洒水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万元,其中:货物类16.2万元;工程类采采购金额19.6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72.6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6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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