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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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1-31 09:20: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根据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包括: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机构情况

独立机构编制10个。二级独立编制部门有:行政单位6个,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办、人大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1个,市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3个: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社会保障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71万元,减少21.11%。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怃恤(死亡怃恤、伤残怃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及村干部生活补助由区财政直拨,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按项目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08万元,减少22.07%。其中:基本支出1142.3万元,占总支出76.64%,项目支出348.13万元,占总支出23.3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怃恤(死亡怃恤、伤残怃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及村干部生活补助由区财政直拨。

(2)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528.47万元, 占总支出的35.46%;国防支出 万元,占总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33.13万元,占总支出2.22%;教育2.37 万元,占总支出0.16%;文化体育与传媒5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53%;社会保障和就业350.43万元,占总支出的23.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43万元,占总支出的7.88%;城乡社区支出113.5万元,占总支出的7.62%;农林水支出241.14万元,占总支出的16.17%;交通运输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0.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3万元,占总支出0.6%;住房保障支出35.45万元,占总支出的2.38%。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3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62.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3万元、比去年减少0.79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一是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公务车购置费28.4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23.33万元,比去年减少8.67万元,节支率27.09%,主要原因是新车少维修费; 三是公务接待支出10.56万元,减少20.54万元,节支率66.04%,主要是公务接待都在食堂就餐。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57批次,371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8.42元,车均购置费14.21万元,车均维护费7.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基本支出1142.3万元,比2017年增加25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38.11万元。其原因是年终考核这一等,工资调资等。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48.13万元。比上年减少67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来由镇支出的怃恤(死亡怃恤、伤残怃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及村干部生活补助由区财政直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其他车辆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车、洒水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52.9万元),其中:货物类34.1万元;工程类采采购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318.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65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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