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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 (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5 15:22:20

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

(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采购比选公告

本次比选为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采购。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项目询价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来源:财政帮扶资金,现资金已到位。对该项目的承购单位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争性比选范围

(一)比选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郎家村

(四)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五)项目内容: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

)比选范围: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项目(定制1000L泡菜土陶坛)采购。投标人需完成定制泡菜土陶坛设施的设计、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装配(含出厂前测试和检验)、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验收、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等工作内容

(七)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正常达标生产)

(八)质量保证期:所供设备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起12个月。

(九)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重庆华硒泡菜有限公司)

(十)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附件)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

2、本项目由中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技术参数及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检测报告等品质证明材料,不得使用不达标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因投标人能力不足,招标人选择重新委托发包的工作内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因此导致的工期、费用索赔均不会获批,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对此类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4、因满足本项目工期需求所产生的抢工、赶工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对此类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十一)投标限价要求采购泡菜坛数量不得低于380个,包干价49.4万元;总价应为交钥匙工程价,含所有设计、设备、材料、人工、运输、卸货、吊装、就位、安装、调试、验证、增训、税金、保险、陪产等。

二、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陶瓷制品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类;

   、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825100分至20268月31100分。

(二)开标时间:20268月31日100

(三)竞标和开标地点:郎家村办公室二楼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后向比选人交缴5万元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比选人15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选取方式:竞价

说明:供应商于报名时提交响应方案和一次性报价,因本项目总价为包干价,在同价格、质量等情形下,郎家村采购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坛数多的即为中选人。

、发布公告

本项目公开比价文件、补遗文件(若有)、技术要求(附件1:招标产品质量性能及标准要求)等全部比价资料,由投标人自2026年8月25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angjin.gov.cn/jz/wtzrmzf_69059/上自行下载

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选取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资格检查合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违约责任(详见合同)

(一)经查实,若中选的供应商未满足公告全部报名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采购人将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举报,《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二)中选供应商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的责任。

(五)因中选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选供应商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按有关规定对中选供应商进行处理。

(六)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处理。

其他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实施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利润、税费等包干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点:郎家村办公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8996101672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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