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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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吴滩镇关于2026年5月临时救助审核审批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9 09:35:30

重庆江津区吴滩关于20265临时救助审核审批

结果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6519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8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1

古光辉

平安村7组

古光辉,男,74岁,低保边缘户,因患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于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在江津中医院、重庆市静印迹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住院及购药治疗,住院医疗总费用23239.5元,自费7919.89元;门诊总费用6600元,自费6600元。由于本人为低保边缘户,经济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2

吴照贵

邢家村4组

吴照贵,女,67岁,低保户,因本人患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病,于2026年3月在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8795.09元,自费2369.35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3

郑朝仁

邢家村5组

郑朝仁,男,63岁,特困人员,因本人患脑梗死,于2026年4月至5月在江津区中心医院门诊及住院治疗,门诊总费用1353.9元,自费1058.41元;住院总费用2938.44元,自费972.44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特大疾病住院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4

何沛福

邢家村5组

何沛福,女,68岁,低保户,因本人患颈部脓肿、2型糖尿病,于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在江津中医院、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26752.81元,自费4327.69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特大疾病住院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5

廖益

共和村2组

廖益,男,41岁,一般户,因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6月3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减刑7次,减刑5年4个月0天,加刑0次,加刑0天,实际执行刑期18年11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0元,于2024年6月出狱,由于本人无过硬的工作技能,只能在工厂里做一些杂工,收入不稳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6

李开才

现龙村10组

李开才,男,61岁,低保边缘户,因本人患慢性阻塞性肺病,于2026年2月至5月在江津区中医院、吴滩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23573.46元,自费6435.1元,由于本人为低保边缘户,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7

江家全

花厅村12组

江家全,男,63岁,特困人员,因患肺病,于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在陈厚田药店购药自费4035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二、)不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救助理由

1

刘富兴

郎家村9组

具备自救能力。

                     

                 2026520

重庆江津区吴滩关于20265临时救助审核审批

结果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6519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5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1

刘如云

金子村1组

刘如云,男,67岁,低保户,因患脑血管后遗症、风湿性心脏病,于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在江津福惠医院、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32300.65元,自费8624.57元,由于本人长期患病,又系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特大疾病住院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2

徐富芬

金子村8组

徐富芬,女,73岁,低保户,因患冠以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于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54558.13元,自费12183.52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特大疾病住院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3

聂勋建

平安村3组

聂勋建,男,因患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于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在江津区中医院门诊治疗,医疗总费用68758.21元,自费10534.66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长期维持基本医疗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4

陈德华

平安村3组

陈德华,女,52岁,低保户,因患尿毒症,于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在江津中心医院门诊透析治疗,总费用96036.53元,自费13781.32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长期维持基本医疗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5

梁明伟

平安村6组

梁明伟,男,61岁,低保户,因患声带恶性肿瘤,于2025年5月至12月在重庆新桥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91082.39元,自费39803.7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特大疾病住院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二、)不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救助理由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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