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信息

重庆江津区吴滩镇关于2025年8月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6 16:25:00

重庆江津区吴滩关于20258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结果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5813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7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1

聂勋平

平安村1组

聂勋平,男,47岁,一般户,本人因犯盗窃罪于2024年11月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5年5月25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

同意救助

2

罗万全

平安村1组

罗万全,男,68岁,低保户,本人因犯盗窃罪于2024年11月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5年5月25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

同意救助

柯树芝

郎家村6组

柯树芝,女,72岁,丧偶,低保户,因患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于2025年5月至7月在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自费3190.55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张子恒

郎家村5组

张子恒,男,79岁,特困人员,因患腔腺性脑模死,于2024年8月在江津佳华医疗住院治疗,自费892.5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求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尹俊杰

邢家村7组

尹俊杰,男,22岁,孤儿,在重庆交通大学读大四,父母均死亡,与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无其他经济收入,大学费用较高,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周林晨

花厅村2组

周林晨,女,21岁,低保户,在重庆科技大学读大三,父亲服刑,母亲未从联系,从小由养父抚养长大。由于本人为低保,无其他经济收入,大学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郑晓靖

宝塔社区

郑晓靖,女,22岁,低保户,在重庆文理学院读大四,父亲病故,母亲患重病,与母亲系我镇低保户,父亲病故花了全部积蓄,大学费用较高,家庭无力支撑,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二、)不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救助理由




                     

                 2025818

重庆江津区吴滩关于20258临时救助审核审批

结果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5813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5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1

潘鑫城

平安村5组

潘鑫城,男,14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患肺结核、特殊疾病,于2024年8月至2025年5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江津区中心医院住院,自费19834.57元。父亲潘宗华,系低保户;母亲失联。由于本人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大疾病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2

徐贵芳

平安村7组

徐贵芳,女,57岁,低保户,因患乳房良性肿瘤,于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在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住院治疗,自费62871.55元。配偶雷祖元,58岁,在家务农。独子雷文川,35岁,离异,在外务工,养育有一女。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大疾病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梁二麟

平安村7组

梁二麟,男,23岁,低保户,在四川大学读书,父亲智力二级残疾,母亲在外打工,还有一弟弟在读书。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收入微薄,无力支撑大学费用,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4

陈克德

现龙村3组

陈克德,男,78岁,特困人员,因患右侧股骨粗隆间骨折内固定术后,于2025年4月在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自费2841.87元。由于本人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重大疾病给予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5

李明富

花厅村6组

李明富,男,57岁,低保户,因患偏瘫、社区获得性肺炎、吞咽困难等疾病,于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疗住院治疗,自费39360.94元。配偶王公玉,57岁,在家务农。两个子女:大女儿李沙,36岁,女婿吴安石,43岁,两人在外务工;小女儿李湘渝,24岁,在外务工。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

拟同意上报审批

二、)不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救助理由




                     

                 20258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