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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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吴滩镇关于2025年4月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6 11:10:56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25425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7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临时救助理由

审核结果

1

刘如云

金子村1组

刘如云,男,68岁,低保户,因患风湿性心脏病 ,于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在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江津福惠医院购药治疗,自费4310.92元。配偶杜位富,62岁,也患有慢性病。两个女儿出嫁。由于夫妻两人均患慢性病,无经济收入,两个女儿家庭不宽裕,赡养老人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其他救助。

同意救助

2

蹇夕会

平安村5组

蹇夕会,女,71岁,低保户,因患慢性病,于2024年5月至2025年1在吴滩卫生院、江津福惠医院住院自费1563.79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袁兴华

邢家村5组

袁兴华,男,61岁,低保户,丧偶,因患梅尼埃病二十余年,加上自己独自抚养儿子,无经济来源,还要帮助患眼病的儿子抚养孙子,家庭的重担无言诉说,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周光福

邢家村11组

周光福,男,73岁,特困人员,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上呼吸道感染,于2024年4月至11月分别在江津区中医院、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及门诊治疗,自费1056.32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邓维胜

现龙村2组

邓维胜,女,52岁,丧偶,低保户,因患腹腔、盆腔大量积液,于2025年2月至3月在江津区油溪卫生院、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自费3945.75元。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结婚到外省,小女儿还在读小学,自己独自抚养小女儿,经济压力较大,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吴光明

花厅村3组

吴光明,男,82岁,特困人员,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于2024年10月在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自费1343.49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对象,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姜美昌

宝塔社区

姜美昌,女,76岁,一般户,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重度骨质疏松,于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在江津区中心医院、江津福惠医院治疗,住院自费26507.64元,门诊购药415.12元,合计26922.76元。配偶黄维术77岁,在家务农。儿子黄兴文49岁,在外务工,女儿外嫁,很少回家看望父母。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同意救助

二、)不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救助理由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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