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1 16:14:31 大 中 小
重庆江津区吴滩镇关于2024年12月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结果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审核会议,对本次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19户家庭,经过集体研究,作出了审核审批意见。审核审批结果如下:
一、(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临时救助理由 |
审核结果 |
1 |
谭勇 |
金子村4组 |
谭勇,男,57岁,低保户,未婚,因患右肺恶性肿瘤、阻塞性肺炎等疾病,于2024年3年在江津区中医院住院治疗,自费4575.43元。由于病情严重,医治无效于本月死亡。医疗费用由兄弟垫付,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2 |
陈树容 |
金子村8组 |
陈树容,女,67岁,低保户,丧偶。因患右肺腺癌、肺内继发性恶性肿瘤,于2024年3月至11月在国药控股关怀直达重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大坪店购药治疗,自费25126.32元。独子彭洪,44岁,系精神二级残疾,低保户。由于本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3 |
尹学平 |
新灵村5组 |
尹学平,女,63岁,低保户,因患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于2024年2月在江津区中心医院住院,自费4532.11元。配偶邱克全,71岁,丧劳。独女邱纯凤,41岁,女婿田元,42岁,两人在九龙坡区百庆府老火锅馆务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4 |
张均才 |
新灵村5组 |
张均才,男,73岁,低保户,因患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型糖尿病,于2024年1月11月在吴滩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自费4503.8元。配偶周守琼,71岁,丧劳。独子张滋华,40岁,在外务临工;儿媳尹燕,33岁,在家带小孩。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5 |
肖德财 |
新灵村6组 |
肖德财,男,77岁,特困人员,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于2024年4月至10月在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自费1039.05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6 |
况雨璐 |
新灵村10组 |
况雨璐,女,20岁,低保户,在重庆交通大学移通学院读大三,家庭人口2人,父亲况真凱,49岁,系残疾人,大学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7 |
秦世军 |
平安村7组 |
秦世军,男,61岁,特困人员,因本人患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于2024年2月在油溪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自费813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8 |
梁文光 |
平安村10组 |
梁文光,男,74岁,特困人员,因患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期、慢性胃炎,于2024年1月至5月在江津福惠医院住院治疗,自费942.04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9 |
唐家祥 |
郎家村4组 |
唐家祥,男,70岁,特困人员,因患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发作,于2024年10月在璧山中医院住院治疗,自费1302.58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0 |
杨华国 |
邢家村4组 |
杨华困,男,51岁,低保户,因患尿毒症,配偶陶丽英,44岁,务监工。两个女儿:大女儿李秀月22岁,在湖南读医科大学,今年在实习期。小女儿李红,17岁,在白沙读书。由于本人患重病,需要长期治疗,再加上两个孩子在读书,家庭负担较重,收入微薄,支出大,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1 |
陈安林 |
现龙村4组 |
陈安林,男,52岁,离婚,一般人员,因患胃间质瘤、I型呼吸衰竭、胸腔积液,于2024年9月在江津区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自费51260.53元。独女陈正,28岁,结婚在合江县石龙镇青禾村,在家带小孩;女婿吴家能,35岁,在工地打临工,其父母亲系当地农村低保户。由于患病后需要复查,陈安林目前在家休养,未外出务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2 |
陈举林 |
共和村12组 |
陈举林,男,75岁,特困人员,因患急性胃炎、梅尼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于2024年7月在吴滩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自费550.63元。由于本人为特困供养人员,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医疗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3 |
陈华 |
现龙村6组 |
陈华,男,44岁,低保户,离婚,系精神残疾人。因患急性化脓性病阑尾炎伴腹膜炎,于2024年6月在重庆西区医院住院治疗,自费2660.36元。家庭人口2人,儿子陈帮寅,在哈尔滨理工大学读书。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4 |
陈凯 |
共和村9组 |
陈凯,男,20岁,低保户,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读大学,家庭人口3人,父亲陈克福,61岁,母亲邓书盛,56岁,两人在家务农。就学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就学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5 |
陈金成 |
花厅村4组 |
陈金成,男,33岁,未婚,低保户,在江津精神康复院住院治疗,自费3354.41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6 |
胡德亿 |
新灵村1组 |
胡德亿,男,62岁,离婚,低保户,因患肝硬化、慢性胃炎等疾病,于2024年6月至9月分别在江津区吴滩镇金子村卫生室、江津区中心医院、福惠医院治疗,门诊自费2809.78元,住院自费633.36元,合计3443.14元。由于本人为低保户,无其他经济收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7 |
彭代其 |
花厅村1组 |
彭代其,男,73岁,低保户,因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于2024年1月至7月在吴滩中心卫生院、江津区中医院治疗,住院自费4727.12元,门诊自费144.48元,合计4871.6元。配偶况生容,70岁,丧劳。育有两个子女:儿子彭永贵,50岁,务临工;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18 |
陈兴会 |
现龙村2组 |
陈兴会,女,64岁,低保户,因患慢性病,于2024年1月至10月在西南医院购药治疗,自费3747.73元。配偶黄运木,68岁,丧劳。独子聂小洪,36岁,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造成家庭困难,故申请临时救助。建议按其他困难给予救助。 |
同意救助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救助理由 |
1 |
王娟 |
新灵村1组 |
具备自救能力。 |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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