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20 16:58:08 大 中 小
第一步:因灾倒塌、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江津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附件),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第二步: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损、需重建(维修)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第三步: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街审核;
第四步: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后,镇街要及时组织力量进一步核实申报对象的住屋损坏情况、家庭经济与住房情况等信息,必要时向核查机构提起核查。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建议救助金额,并进行再次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应急局审批。
(备注:具体步骤及事项执行以区应急局最新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江津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
附件
江津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
户 主 姓 名 |
家庭 人口 |
家庭 住址 |
镇(街道) 村(居) 社(组) | ||||||||||||||||||||
身份证 号 码 |
联系 电话 |
家庭 类型 |
低保户£特困供养户□ 脱贫户□ 其他困难户□ 一般户□ | ||||||||||||||||||||
受 灾 日 期 |
年 月 日 |
灾害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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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 房结构 |
原有住房间数 |
倒塌住房间数 |
严重损坏间数 |
一般损 坏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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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类型 |
重建 |
重建住房结构 |
计划重建间数 |
重建 面积 |
㎡ |
重建 形式 |
集中重建( ) 购房( ) 分户散建( ) 其它( ) |
开工时间 | |||||||||||||||
重建地址 |
原址重建( ) |
镇(街道) 村(居) 社(组) |
完工时间 | ||||||||||||||||||||
维修 |
勾选:是( )否( ) |
维修间数 |
维修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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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折款 |
其中 自筹 |
其中借贷 |
政府 救助 |
C、D级危改 万元、地灾搬迁 万元 残疾人危改 万元、 其它 万元 | |||||||||||||||||||
申报对象简要陈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帮助事项等:
开户人姓名: 银行账号: 申报人签名: (按指纹) 年 月 日 |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该户因灾住房倒损且家庭经济困难等事项属实;经村(居)委 年 月 日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建议给予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
经办人: 主 任: 村(居)民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 ||||||||||||||||||||||
镇街审核意见: 情况属实,建议每间救助元,合计救助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经办人: 办公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区应急管理局意见:
同意救助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经 办人: 科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单位:人、间、元、平方米
说明:(1)灾害种类:洪涝、风雹、雪灾、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等。(2)住房结构指:①钢混结构②砖混结构③砖木结构④其他结构(含土木结构、木结构、石砌结构)。(3)联系电话:救助对象家庭联系电话,若无则填就近可联系电话或村组干部电话。(4)此表填写到户,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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