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6556597C/2022-00003 | [ 发文字号 ] | 吴滩府发〔2022〕16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吴滩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2022-03-24 15:21:36
吴滩府发〔2022〕16号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吴滩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吴滩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
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要求,做好我镇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津退役军人组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2年3月中旬至10月中旬,按照“建档立卡、申请办理、审核制发”等步骤推进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实现个人数据详实、信息要素齐全、申领流程规范、核发优待证精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优待证制发工作。
组长:张玮(镇长)
副组长:陈昱钢(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财政办、民政办、平安建设办、宣传办、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优待证制发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全镇优待证制发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信息初核、录入等工作。
财政办:负责优待证制发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
民政办: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婚姻状况等身份信息。
平安建设办:负责处理优待证制发工程中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工作。
宣传办:负责优待证制发工作中网上舆情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处置负面有害信息。
社保所: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信息。
派出所: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户籍、有无犯罪记录等身份信息。
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的服务对象进行摸排,及时掌握情况,组织服务对象到镇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和优待证申办。
三、制发对象
优待证制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本方案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本方案所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四、申领条件
(一)户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
(二)户籍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但在重庆市内常住且取得“重庆市居住证”,在常住地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且仍未断缴的或在常住地享受养老待遇1年及以上的,可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
(三)户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但不在重庆市内常住的,若申请常住地省份制发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重庆市制发的优待证。
(四)户籍不在重庆市内,在重庆市内常住但不符合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条件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制发的优待证。
五、制发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完成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1.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也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 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
3.申请优待证制证银行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4家合作银行中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制发流程
申请人到镇服务站录入基础信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核通过的,镇服务站提出制证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制证数据发送至制证银行进行金融核验-银行将数据发送至制证厂家制证-制证厂家将证件返回银行-银行将证件分发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证件分发到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的处理方式
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申请人。对于收到优待证3 个月后且经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应当将优待证交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阶段划分
(一)充分准备。3月7日-3月17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连接电子政务外网,完成优待证系统的网络环境配置、电脑和高拍仪等必需的硬件设备准备;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组织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相关工作宣传口径。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摸底调查,掌握辖区服务对象信息,确保通知到位,不漏一人。
(二)信息采集和优待证申办:3月18日-9月30日
1.集中采集和申办:3月18日-7月26日
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分时段、分村分社统一组织到镇服务站申请并录入系统。
宝塔社区:3月18日-3月31日
郎家村:4月1日-4月15日
邢家村:4月18日-4月28日
花厅村:4月29日-5月16日
金子村:5月17日-5月30日
新灵村:5月31日-6月14日
平安村:6月15日-6月28日
共和村:6月29日-7月12日
现龙村:7月13日-7月26日
实际办理时间根据办理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2.补充采集:7月27日-9月20日
对未采集申办,或信息不全的,进行补充采集申办。
(三)总结报告
汇总优待证制发工作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尔后,转入常态制发阶段,为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优待证制发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把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申领对象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认识依法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做到应领尽领、应发尽发;集中采集阶段要引导他们尽量按安排的时间来办;优待证从采集信息到领到手中,需要时间,要引导他们耐心等待。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带着责任和感情,精心精细精准搞好服务。注重抓好优待证申领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请优待证时能够享受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加强舆情监测防控,密切关注服务反馈,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切实清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舆论引导,确保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吴滩镇党政办公室2022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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