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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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56597C/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吴滩府发〔2022〕1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吴滩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吴滩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24 15:21:36


吴滩府发〔202216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吴滩镇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吴滩镇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239





吴滩镇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


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要求,做好我镇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和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津退役军人组办20221)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3月中旬至10中旬按照“建档立卡、申请办理、审核制发”等步骤推进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实现个人数据详实、信息要素齐全、申领流程规范、核发优待证精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优待证制发工作

:张玮(镇长)

副组长:陈昱钢(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财政办、民政办、平安建设办、宣传办、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

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优待证制发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全优待证制发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信息初核、录入等工作。

财政办:负责优待证制发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

民政办: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婚姻状况等身份信息。

平安建设办:负责处理优待证制发工程中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工作。

宣传办:负责优待证制发工作中网上舆情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处置负面有害信息。

社保所: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信息。

派出所:负责协助核实申请对象户籍、有无犯罪记录等身份信息。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的服务对象进行摸排,及时掌握情况,组织服务对象到镇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和优待证申办

、制发对象

优待证制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本方案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本方案所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申领条件

(一)户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可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

(二)户籍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但在重庆市内常住且取得“重庆市居住证”,在常住地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且仍未断缴的或在常住地享受养老待遇1年及以上,可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

(三)户籍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但不在重庆市内常住的,若申请常住地省份制发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重庆市制发的优待证。

(四)户籍不在重庆市内,在重庆市内常住但不符合申请“重庆市发放优待证”条件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省份制发的优待证。

、制发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完成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后,再提出申请。

1.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 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

3.申请优待证制证银行的选择

申请人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4家合作银行中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制发流程

申请人到镇服务站录入基础信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核通过的,镇服务站提出制证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制证数据发送至制证银行进行金融核验-银行将数据发送至制证厂家制证-制证厂家将证件返回银行-银行将证件分发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证件分发到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的处理方式

村(社区)工作人员应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申请人。对于收到优待证3 个月后且经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应当将优待证交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阶段划分

(一)充分准备。37-317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连接电子政务外网,完成优待证系统的网络环境配置、电脑和高拍仪必需的硬件设备准备;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组织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相关工作宣传口径。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摸底调查,掌握辖区服务对象信息,确保通知到位,不漏一人。

(二)信息采集和优待证申办:318-930

1.集中采集和申办:318-726

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分时段、分村分社统一组织到镇服务站申请并录入系统。

宝塔社区:318-331

郎家村:41-415

邢家村:418-428

花厅村:429-516

金子村:517-530

新灵村:531-614

平安村:615-628

共和村:629-712

现龙村:713-726

实际办理时间根据办理进度进行适当调整。

2.补充采集:727-920

对未采集申办,或信息不全的,进行补充采集申办。

(三)总结报告

汇总优待证制发工作完成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尔后,转入常态制发阶段,为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优待证制发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把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申领对象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认识依法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做到应领尽领、应发尽发;集中采集阶段要引导他们尽量按安排的时间来办;优待证从采集信息到领到手中,需要时间,要引导他们耐心等待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带着责任和感情,精心精细精准搞好服务。注重抓好优待证申领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请优待证时能够享受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加强舆情监测防控,密切关注服务反馈,发现问题及早处理,切实清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做好舆论引导,确保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吴滩镇党政办公室20223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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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吴滩府发〔2022〕16号关于印发《吴滩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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