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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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56597C/2022-00002 [ 发文字号 ] 吴滩府发〔2022〕14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吴滩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吴滩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24 15:19:01

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吴滩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2228日          

吴滩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3号)、《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津安委〔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工作原则,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利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治理,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整治重点

认真梳理《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22号)整治重点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照以下两大类突出问题和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思想认识不足,没有分析研判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抓落实不到位。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三是源头治理不严不实,风险管控能力不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开展不全面,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彻底。应急处置工作不到位,个别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和开展安全培训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辖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部门未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要求的情况,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有的将自身的业务工作与安全割裂开来,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一些重大危险源、高危风险点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一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自动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油气储存场所本质安全水平低,紧急切断、气体检测、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不完善,一些基地外部安全距离不达标,防火设施不达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安委办定期组织应急办经济办派出所财政办、区生态环境局、社保所规资所规划建设环保办市场监管所等单位,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镇安委会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若干措施》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和《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明确的任务。经济办学区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办社保所、江津区规资所规划建设环保办应急办卫健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村(社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安委会负责)

4.安委会参照市、区级层面相关措施和要求,结合本实际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我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安委会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要求,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应急办牵头,经济办配合,安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安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6.全面落实辖区内油气储存场所专项检查,开展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研判,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应急办经济办分工负责)

7.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经济办规资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分工负责)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加油站地区等重大风险。应急办派出所经济办市场监管所分工负责)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9.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10.在总结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区应急局负责)

11.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需要专家指导服务的企业,与区级部门对接,开展精准指导帮扶。应急办负责)

1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应急办社保所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3.全面落实一线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广泛发动一线员工和技术人员广泛运用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科学方法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操作技能、提升应急能力,编制简单易懂的“两单两卡”,促进一线岗位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治理自即日起至20231月,共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3月底)。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3月至11月)。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集中风险治理工作,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12月至20231月)。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问题隐患的梳理汇总,制定化解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全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和督办跟踪工作,并总结分析本次集中治理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和不足,固化治理成果,提出长效机制,确保本次集中治理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落实,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一些创新性制度措施,加快完善上升为相关法规标准。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三)加强工作督导。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

村(社区)、有关部门并自3月起,每月30日前报送有关落实情况到应急办办公室。(联系人:朱培鑫,联系电话:47891517邮箱:18175203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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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滩府发〔2022〕14号关于印发《吴滩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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