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6556597C/2021-00019 | [ 发文字号 ] | 吴滩府发〔2021〕128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吴滩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2021-07-15 17:24:45
吴滩府发〔2021〕128号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相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先锋镇“3.8”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消除和减少我镇农村临水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水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的通知》(津安委办发〔2021〕15号)、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报送临水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白头〔2021〕5号)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津道安〔2021〕52号及百日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5月26日,我镇共计排查临水隐患102处,临崖隐患49处,经过实地查看,结合实际,将隐患分为三级,车辆通行多、急弯、陡坡,事故发生率高的隐患为一级,整治方式为安装波形护栏;车辆通行较少,弯度一般、坡度一般,事故发生率一般的隐患为二级,整治方式为安装水泥墩、水泥柱、水泥柱加防护网等临时措施;车辆通行少,视线良好,未发生过事故的隐患为三级,整治方式为安装网状护栏、警示牌等简易措施。经统计,我镇一级隐患51处,二级隐患58处,三级隐患42处,其中区级挂牌督办40处,已整治完成20处。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针对我镇隐患数量大、难度高、无资金的情况,我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地查看,突出重点,层层分解,结合道路类型、轻重缓急、车流量、施工难度等因素,将131处未整治的隐患整治方式分为了安装防护栏、水泥柱、水泥墩、防护网、水泥柱加防护网、警示牌、凸面镜等具体措施,整治完成时限分为了2021年10月底、2021年11月底、2022年11月底、2022年12月底、2023年11月底。(详见吴滩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通过整治,消除农村临水道路隐患,确保行人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整治安排及要求
一是各整治责任单位要保障资金到位,严格按照《吴滩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整治道路隐患,按时完成整治目标,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二是压实属事属地责任,按照“一隐患,制定一方案”的措施,明确整治负责人、整治措施、整治资金、整治事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人。整治情况将纳入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三是各村居、镇相关部门由镇政府或区级部门安排的临水临崖隐患整治路段,需及时向镇应急办报送整治照片及相关整治资料,各村居采取临时措施的隐患路段照片及相关资料报送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统一向区安委办报送整治情况清单。四是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治理辖区其他临水道路隐患。五是继续加强宣传警示,农村路长、劝导员要加强对驾驶员(尤其是外地返乡、自驾游等对辖区路况不熟驾驶员)隐患位置以及减速慢行、留意观察等安全注意事项的提示,防范由于驾驶人操作不当发生翻坠事故。
附件:1.吴滩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2.整治示意图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
吴滩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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