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381736556597C/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吴滩府发〔2021〕57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吴滩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15 17:17:39

吴滩府发〔202157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部门:

“清明节”“五一节”将至,气温回升,回乡祭祖和进入林区踏青赏景等的人员逐渐增多,发生森林火灾风险不断升高,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巡护和守卡

各村要大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将进村入户宣传,标语广播宣传,赶集、院坝会集中宣传等结合起来。各村的检查站和哨卡,要合理安排人员,做好车辆和人员扫码进出和登记工作,要坚持检查和收缴火源,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护林员要完成管护责任区域内林木等资源的巡护,做好巡护登记。

二、突出隐患排查

节前,各村和护林员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反复开展隐患的清理排查,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三、落实监管责任

各村再次开展坟头的登记统计工作,尽力摸清所在辖区的坟头数量,根据坟头分布情况落实防火管控责任人,形成责任清单。对林区儿童和独居老人、五类人员等要落实监护责任和措施,随时掌握行踪,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应急准备

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和值班组要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测,及时转发森林草原火险预警、预报,并督促检查指导各村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镇应急办和各村要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机具的维护保养和消防水池等防火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防火物资、设施设备处于适用状态。各村要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数据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于2021319日前报送农业服务中心。同时各应急队伍要做好备勤工作。

五、开展监督检查和应急值守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值班组、各村要在节前和节日期间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镇政府和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森林火情零报告、归口报告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等制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确保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

附件:1.森林防火标准检查站(哨卡)统计表

2.林地坟头登记责任清单

3.森林防火(五类)人员统计表

4.森林消防水池统计表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1323         

吴滩镇党政办公室                          20213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吴滩府发〔2021〕57号附件1-4.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