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736556597C/2021-00008 | [ 发文字号 ] | 吴滩府发〔202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吴滩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2021-02-25 17:36:21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吴滩镇交通安全劝导站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吴滩镇交通安全劝导站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劝导站的职能作用,确保劝导工作有序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6个交通安全劝导站。
二、考核时间
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
三、考核方法
镇道安办每月通过实地查看、抽查、查阅基础台帐及路检守法率,对各村劝导站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交通违法行为协查、机动车辆管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控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按考核办法计分。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本次考核共涉及三大部分:一是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工作10分,镇村道路纠违劝导工作50分,辖区道路交通日常监管40分;二是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倒扣分制;三是加分项。
(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100分)
1.基础工作(10分)。
(1)制度落实情况(5分)
各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劝导站,劝导站站长由该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劝导站副站长由综治专干担任,明确一名或多名劝导人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分),按时参加镇交通安全相关会议(2分),迟到或缺席一次直接扣1分,请假扣0.5分;各项劝导站制度上墙(1分)。
(2)安全劝导工作台账(5分)
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得5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建立台账或造假不得分。(每月27日-29日为信息核准日,需到应急办核准盖章)
2.劝导纠违工作(50分)
(1)上路次数及任务(40分)
各村辖区道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上岗时间不低于22天(赶场日必上,学生上、放学必上);app信息录入每日不低于10条,总数不得低于1000条。每月配合执法组及时劝导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10件。上岗次数达标的得10分,少一次扣0.5分(不定期监控抽查);app信息完成1000条得22分,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配合劝导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达标的得8分,少一次扣0.5分。
镇应急办对劝导员日常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上岗现象每次扣1分,发现有玩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行为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辖区车辆守法率(10分)
各村要切实提高辖区镇村道路交通守法率,镇应急办依据查处情况、实地抽查情况、上级暗访情况统计守法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道路交通日常监管(40分)
(1)镇村道路劝导站监管(5分)
劝导员做到“上岗装备齐”(配备反光背心、喊话器、智能4G手机、检查登记簿)得1分,“七个必上”时段履职记录完整得2分,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日常工作得2分(每月29日报送劝导站汇总表)。反之,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交通秩序监管(5分)
各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劝导员要协助执法组在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早晚出行高峰时段、重点节假日、特殊时段开展定点检查或流动巡查。围绕“四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积极参与执法检查。未按要求参与,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分)
各劝导站设立1块以上宣传牌、宣传横幅(2分)。
劝导站每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少于2次,并建立台账(2分)。
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要及时更新宣传标语(1分)。
(4)道路交通隐患排查(5分)
各村围绕人、车、路情况,每月实现辖区道路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发现隐患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并协调配合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每月29日报送道路交通隐患排查表)。隐患排查仔细负责并及时上报的,得5分。经排查未发现隐患,且全年未有安全事故发生的,得5分。经镇人民政府排查发现隐患,而各村未及时上报的出现一次扣除1分。
(5)道路交通事故管控(20分)
各村辖区内镇村道路发生本镇车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亡一人1扣10分,死亡2人扣20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一次扣5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年所有考核分数为0,各类评优一票否决。
(二)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工作开展情况(倒扣分制)
在特殊时期,凡因工作不力,被市里通报的村劝导站一次扣20分,区里通报的村劝导站一次10分, 镇里通报的村劝导站一次扣5分。
(三)加分项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新经验、典型人物工作方法在全市或片区现场会被推广,或被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重庆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0.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系统APP录入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0件加0.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五、奖惩说明
(一)凡季度考评排名前2名的村,由镇道安办通报表扬,排名后2位的,由镇道安办通报批评。连续2个季度排名末尾的村,由镇分管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连续3个季度排名末尾的村,由镇主要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站长(即该村主要负责人),并纳入全镇工作提醒。
(二)凡被市里通报,1次由镇分管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2次由镇主要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站长(即该村主要负责人),并纳入全镇工作提醒。
凡被区里通报,1次由镇道安办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2次由镇分管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通报3次由镇主要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站长(即该村主要负责人)。
凡被镇里通报,1次由镇道安办口头教育;2次由镇道安办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3次由镇分管领导约谈该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
(三)季度考核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分三个等次,总分排名第一为一等奖,奖励奖金300元;总分排名二、三位为二等奖,奖励奖金200元;总分排名四位为三等奖,奖励奖金100元。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本村年度评选评优参考依据。
七、此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吴滩府发〔2020〕67号文件自行废除。
附件
吴滩镇交通安全劝导站考核表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基础工作 (10分) | 1.各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劝导站,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分),按时参加镇交通安全相关会议(2分),各项劝导站制度上墙(1分) | 无负责人扣2分,迟到或缺席相关会议一次直接扣1分,请假扣0.5分;制度未上墙扣1分 | |
2.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5分)。 (每月27日-29日为信息核准日,需到应急办核准盖章) | 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建立台账或造假不得分。 | ||
劝导纠违工作 (50分) | 3.各村辖区道路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上岗时间不低于22天(赶场日必上,学生上、放学必上)(10分);app信息录入每日不低于50条,总数不得低于1000条(22分);每月配合执法组及时劝导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10件(8分)。 | 上岗次数达标的得10分,少一次扣0.5分(不定期监控抽查);app信息完成1000条得22分,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纠违次数不足的一件扣1分。 | |
4.各村要切实提高辖区镇村道路交通守法率,镇交安办依据查处情况、实地抽查情况、上级暗访情况统计守法率(10分)。 | 守法率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道路交通日常监管(40分) | 5.劝导员做到“上岗装备齐”(配备反光背心、喊话器、智能4G手机、检查登记簿)(1分),“七个必上”时段履职记录完整(2分),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日常工作(2分)。 | 劝导员做到“上岗装备齐”(配备反光背心、喊话器、智能4G手机、检查登记簿)得1分,缺一项0.5分,扣完为止;“七个必上”时段履职记录完整得2分,酌情扣分;认真做好“看、查、劝、宣、纠、报、封”七项日常工作得2分,反之缺一项0.5分,扣完为止。 | |
6.各村劝导站副站长(即综治专干)、劝导员要协助执法组在赶集日、重点节假日、特殊时段开展定点检查或流动巡查。围绕“四个重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重点违法),积极参与执法检查(5分)。 | 未按要求参与,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7.各村劝导站设立1块以上宣传牌、宣传横幅,每月要按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账(5分)。 | 各劝导站设立1块以上宣传牌、宣传横幅(2分);劝导员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建立台账(2分);春运、国家法定节假日要及时更新宣传标语(1分),反之缺一项0.5分,扣完为止。 | ||
8.各村围绕人、车、路、每月实现辖区道路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隐患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并协调配合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治理。隐患排查仔细负责并及时上报的(5分)。 | 经镇人民政府排查发现,而各村未及时上报的出现一次扣除1分。 | ||
9.各村辖区内镇村道路发生本镇车辆交通事故(20分)。 | 致人死亡的死亡一人1扣10分,死亡2人扣20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一次扣5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年所有考核分数为0,各类评优一票否决。 | ||
上级检查 | 10.在特殊时期,凡因工作不力,被市、区通报的村劝导站(倒扣分项)。 | 被市级通报的劝导站一次扣20分,区级通报的村劝导站一次扣10分,镇级通报的村劝导站一次扣5分。 | |
1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新经验、典型人物工作方法在全市或片区现场会被市级媒体宣传报道; 系统APP录入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 |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新经验、典型人物工作方法在全市或片区现场会被推广,或被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重庆法制报·交通安全周刊等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0.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系统APP录入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0件加0.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
实际得分 : 各村(社区)负责人字: 检查人员签字: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