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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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736556597C/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吴滩府发〔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吴滩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吴滩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5 17:31:04

各村(居),机关各部门,镇域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吴滩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

2021113

吴滩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发挥协管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不断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协管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镇食品安全协管员

三、考核内容

(一)对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完成责任网格内的食品流通、餐饮经营者的年度风险等级的评定工作。熟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台账和动态变化信息档案并报镇市场监管所备案,协助镇市场监管所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的日常管理;

(二)发现责任网格内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地下加工窝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责任网格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主动向镇市场监管所或其它监管部门报告;

(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责任网格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四)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五)协助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六)按照规定做好农村家宴登记备案和指导工作;

(七)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九)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调节本村简单消费纠纷,对复杂纠纷及时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处理;

(十)完成辖区内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派出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其它事项

(一)协管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记录、会议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二)协管员要按照考核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备查;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绩效奖励:

1.原则: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分层分级”的原则进行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补贴资金的发放。

2.计算方法:统筹区域划分情况、工作量和岗位业务工作质量进行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补贴资金发放。

1)工作量:根据各社区和行政村的工作量,采取分层分级确定AB二个档次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补贴资金,每档拉开一定的差距(A4200/年,B3500/年)。

2)工作质量:根据岗位业务的工作质量,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通过考核,根据协管员所获分值,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监管区域划分情况:A档为吴滩镇宝塔社区,B档为兴明村、平安村、现龙村、郎家村、邢家村、花厅村。

优秀:≧95食品安全专项补贴足额发放

良好:≧85食品安全专项补贴按90%发放

合格:≧75食品安全专项补贴按80%发放

不合格:﹤75食品安全专项补贴按不发放,取消协管员资格。

此项考核工作纳入对镇政府对各村社的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附件: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细则

附件

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监督工作(55分)

定期巡查、检查登记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相应档案,并上报镇食安办,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12

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动态情况登记台帐的,扣5分;未开展巡查的、无相关记录的扣5分;登记上报不完整,检查资料不全,每发现少一家的,扣0.5分,扣完为止。

发现责任网格内有关食品安全问题(包括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地下加工窝点,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使用回收的餐厨废弃物、过期霉变食品、不明死因的畜禽等加工食品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现责任网格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主动向镇食安办及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对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10

责任网格内存在地下加工窝点的、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上报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按照规定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指导工作。

10

查阅台帐,未及时开展登记备案、现场指导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备案资料不全或收集资料无效的,每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协助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9

未协助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协助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7

未协助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7

未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信息工作(15分)

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8

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的,不得分。

收集、听取、传递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

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宣传培训工作(20分)

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

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7

查阅台帐,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调节本村简单消费纠纷,对复杂纠纷及时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处理。

6

有投诉而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综合性工作(10分)

全面完成镇食安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所布置的其他工作。

10

查相关记录,未按时参加并完成乡镇(街道)食安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所布置工作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否决项

本年度,若责任网格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3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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