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26 09:27:31 大 中 小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
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津委编(2024)35号执行,具体如下:1、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2、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工作。3、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4、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5、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吴滩镇政府内设机构5个,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吴滩镇人民政府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工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21.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0.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较上年减少130.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24.70万元,公用经费拨减少5.5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00.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2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84万元,国防支出4.20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0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26.5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3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30.9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减少24.70万元,公用经费拨减少5.57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00.6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1.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64.1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运行、2025年人大民生实事及农林水项目等重点工作。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吴滩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5.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64.1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特种车辆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黎 联系方式:023-478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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