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塘河府发〔2022〕37号
各村(居),镇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
经2022年8月5日第11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塘河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塘河府发〔2022〕5号)、《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塘河府发〔2022〕9号)、《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塘河镇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塘河府发〔2022〕10号)文件。
该3个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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