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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塘河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6 17:00: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塘河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

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江津区塘河镇石龙门村、硐寨村

项目规模及内容:一、石龙门村部分:

1.传统建筑整治:整治提升安居型传统民居约5000平方米;2.非传统建筑风貌整治:统一非传统建筑风貌约600平方米;3.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人行步道沿线景观提升,村落东北角堡坎进行加固并美化,对村落周边的古荔枝树进行保护,修复已经损毁的2重大门,沿建筑中轴线,合理布置一定微型景观节点,新建公共厕所2处。4.基础设施提升:村内人行道硬化约1000米;消防设施提升,配备微型消防站约4处,配置灭火器约20个;建筑外部照明系统完善,布置灯具约50盏,太阳能路灯约20个;布置垃圾桶约26个;配备标识牌约30个5.远程视频音频设备建设:增加监控摄像头,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

二、硐寨村部分

1.传统建筑整治:整治提升安居传统民居约1100平方米;2.非传统建筑风貌整治:统一非传统建筑风貌约800平方米;3.人居环境整治:村落入口景观提升,建筑入口广场清杂、修缮,建筑入口周边景观提升,新建公共厕所1处。4.基础设施提升:村内人行道硬化约300米;消防设施提升,配备微型消防站约2处,配置灭火器约6个;建筑外部照明系统完善,布置灯具约20盏,太阳能路灯5个;布置垃圾桶约8个;配备标识牌约10个。5.远程视频音频设备建设:增加监控摄像头,以及远程监控电源和远程通讯

二、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四、服务内容

按甲方的要求给出合格设计施工图图纸。

五、选取方式

择优+竞价

六、费用金额

服务费用为75-78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忠明

联系电话:13983280422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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