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30X1/2023-00035 | [ 发文字号 ] | 塘河府发〔2023〕2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塘河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2023-02-01 09:31:27
各村(居),镇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渝林防〔2022〕38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市春季森林防火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严峻态势
春季森林防火期间,有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有两会和春耕等2个重点时期。随着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民间祭祀及春耕烧秸秆作肥料等室外火源风险加大。近期,我镇连续遭遇多次阴雨天气。一方面,低温气候至群众防火意识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室内使用烤火笼、电烤火炉等人员增多,及电线老化、烧煤等室内潜在风险隐患增多。为此,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
塘河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立镇总网格,由镇长张福炼任组长,副镇长冉懋江、代黎玲任副组长,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场,监护人包特殊人群,形成我镇防火责任网格管理体系。1月底前,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塘河镇林长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村与网格长、护林员要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按照要求落实“十户联防”工作机制。春季森林防火期间,各村(居)要强化落实巡护责任,各级林长、巡护员要按要求登录“智慧林长”APP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明确各自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对巡护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镇林长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三、防患未然,切实加强隐患治理
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镇政府、各村(居)按实际情况修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具可操作性,建立森林防火风险隐患台账;二是及时更新应急队伍。各村(居)应急队伍要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确保应急队伍人数在30人以上;三是开展应急演练。镇政府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综合演练,每半年组织至少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各村(居)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演练;四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检查。镇应急办牵头对防火物资机具储备是否充分、性能是否良好进行一次排查,及时维修、添置物资。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对已建成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消防水池是否能正常使用进行检查,各村对防火检查站是否按要求配置“八个一”(即一个火种收缴箱、一根栏杆、一张站卡名称标示牌、一个宣传小喇叭、一本入山登记册、一张宣传单、一幅防火宣传标语、一组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按要求配置;五是开展隐患排查。在重点林区居民房前屋后清砍8-10米的安全隔离带,清理林区公路两侧各10米、林区巡护道路两侧各5米的林下杂草等可燃物;六是开展纠违行动。各村居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加强春节、清明祭祀用火和春耕农事用火的管控。
四、加大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各村(居)要针对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两会和春耕等2个重点时期,各村居要加大林区吸烟、野炊等违规用火宣传管控力度,强化林区经营单位和游客、农户、老人、小孩等重点群体的监管,同时落实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群监护人,坚决防止私自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林区设置防火宣传标语、信息公告栏、院坝会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镇政府利用流动防火宣传车、利用赶集日等集中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避险自救等知识,普及森林防火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火意识,让森林防火深入人心,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五、强化值班,做好先期火情处置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一旦发现火情,要遵循“打早、打小、打了”原则,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火情。同时,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镇政府将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随意换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现象。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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