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社会工作、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企业、商贸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村社区事务等领域的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