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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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10-18 14:01: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按有关规定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畜牧兽医)、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社会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中信息上传、推送工作。

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性和应急性事件。

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网格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22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预算收入为70.48万元。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22我镇财政预算支出为70.48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0.48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的100%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按照功能科目分录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2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82.04%,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等。

2.教育支出0.01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购买书籍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7.63%,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3.64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5.16%,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医疗补助、医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64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5.16%,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政府(本级)体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政府(本级)体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2.9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公务车预决算在政府(本级)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预决算在政府(本级)中。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茂林 023-47346700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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