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0-18 13:54:23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是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负责本辖区的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关系转接、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就业创业指导、帮扶援助等服务工作。
(二)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相关政策。
(三)负责退役军人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四)负责收集录入、研究分析辖区退役军人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
(五)承办镇武装工作。负责本镇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五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镇的征兵工作、民兵组织实力和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负责预备役部队组织调整,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和协同其落实参训人员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六)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预算收入为33.73万元。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我镇财政预算支出为33.73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3.73万元,占调整预算支出的100%,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按照功能科目分录如下:
1.教育支出0.01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本单位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水平考试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84.67%,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社保缴费和退役军人慰问;
4.卫生健康支出2.11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6.26%,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医疗补助、医保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总收入支出的9.04%,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政府(本级)体现。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在政府(本级)体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公务车预决算在政府(本级)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预决算在政府(本级)中。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茂林 023-47346700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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