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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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0022509J/2020-00008 [ 发文字号 ] 圣泉办发〔2020〕11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圣泉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07 11:45:00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办(站、所、中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于12112时前报应急管理办备案,未报送的由相应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街道应急办每月将火灾防控工作动态信息报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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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2020121


圣泉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决定于202011月至20213月,在全街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经济发展办、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圣泉学区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等部门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繁华商圈、寺庙、旅游景区、仓储物流、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英才大会、中新金融峰会、中国国际农交会等重大活动,要组织力量对重点的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组织辖区旅游景区实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圣泉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等部门要强化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对未经许可私自建设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3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景区新建、新增文旅设施和生产经营场所;对景区内私搭乱建、违规生产经营、违章用火用电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

4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圣泉派出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内举办商业促销、歌舞晚会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坚决不予举办。

(四)开展工业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经济发展办、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规建管环办、应急管理办、圣泉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对特色街道、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给予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和采取临时查封等措施。

2﹒经济发展办、规监管环办要协助开发平台督促产业园、在建项目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入园企业在建项目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规建管环办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工业园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要将产业园区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五)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以及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

2﹒经济发展办和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掌握最新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规范,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标准宣贯会。

3﹒规建管环办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要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规建管环办、供电所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规建管环办、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和供电企业要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及时依法查处电气安全违法行为。

2﹒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3﹒要推广技术防控手段,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博单位等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和居民家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七)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各职能部门、村(社区)要继续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研究出台长效整治措施,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成效。

2﹒冬春期间,各镇街、平台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 年底前,全面解决消火栓供水问题。

(八)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2020年底前,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小区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要不断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针对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开放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3﹒城管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圣泉派出所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 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

(九)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2.规建管环办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各村(居)委会、圣泉派出所,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楼、农村大院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

2﹒要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对社区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各有关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要以老弱病残、学生、婴幼儿等家庭为重点,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冬季气温严寒地区要改进烤火取暖方式,推广智能断电取暖设施。

(十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挥当地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要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定期开展主题消防宣传。要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实时向公众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并组织开展优秀作品评选活动,切实激发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热情。

3﹒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4﹒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畅通“96119”热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施策。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结合行业系统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街道应急管理办要每月汇总风险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函告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各部门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部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深化重点盯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街道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社区和企业负责人;驻村组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负责人;应急管理办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四)严肃督导问责。各部门、各(村)社区加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或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统筹纳入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加大问题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21日前)。街道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2日至2021325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326日至331日)。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要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1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抓好“自选动作”,紧盯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火灾高风险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各部门、各村(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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