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8 15:35:10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居民自治、协调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街道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9.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4万元,比2022年增加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4万元,比2022年增加增加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圣泉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预算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廖欣 联系方式:023-47838105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