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26 14:22:09 大 中 小
尊敬的李明芬代表:
您在镇第二届人代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生活污水乱排问题》(建议编号〔2025〕第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走访调查,四屏镇银岩村芦稿田社刘家厅院落确实存在生活污水未处理直排现象,导致周边环境有异味,导致蚊虫、苍蝇滋生,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我镇规建环保岗将积极督促相关农户进行整改。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宋武 联系电话:023-47545620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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