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3 16:24:14 大 中 小
尊敬的李丹文代表:
您在镇第二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恢复旺龙村天水池部分群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建议》(建议编号〔2024〕第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的代表建议后,镇农业农村岗与旺龙村村委会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2021年旺龙村天水池部分群众因征地拆迁且享受了征地养老保险待遇而取消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政策要求,该部分群众确需取消,无法恢复。感谢您对四屏镇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告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18875013522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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