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02 09:57:57 大 中 小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规定,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定期复核,对低保家庭成员、收入有变化的调整救助金额,对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低保救助。现将辖区低保救助金额调整情况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监督举报。 | |||||||
调整低保救助金额家庭 | |||||||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调整前救助情况 | 调整后救助情况 | ||||
保障人数 | 救助金额(元) | 保障人数 | 救助金额(元) | ||||
1 | 焦德容 | 2 | 1260 | 2 | 1360 | ||
停发低保救助家庭 | |||||||
序号 | 申请人(户主) | 家庭人口 | 原救助金额 | 停发原因 | |||
无 | |||||||
举报电话:47522173(江津区民政局) | |||||||
47668246(四屏镇人民政府) | |||||||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 |||||||
202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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