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09 10:25:00 大 中 小
本招标项目四屏镇四屏大道雲山小镇C区段路肩加固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四屏镇四屏大道雲山小镇C区段路肩加固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址:四屏镇
(三)建设内容:四屏大道雲山小镇C区段路肩加固整治项目新修挡墙约20米(高度3.5)、拆除恢复管网4米、雨水口2座、人行道拆除恢复10m2、人行道树搬迁回栽。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具体包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竞价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五)建设工期: 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6212.80元,大写:捌万陆仟贰佰壹拾贰元捌角整,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029.29元。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该承诺,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上述要求必须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并且提供至少一个相关业绩,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spzrmzf_69070/)上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价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随机抽取及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1本招标公告期为 2026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止。
报名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网页截图、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乾和珑湾写字楼14-3处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12时,下午14-17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报名资料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乾和珑湾写字楼14-3。
5.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价,最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价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的单位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2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应急抢险、抗洪救灾等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抽取的,由项目实施部门报镇领导审批后延期进行,并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投标人。
5.3竞价承包商抽取: 2026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随机抽取竞价承包商过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5.4竞价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5.5竞价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乾和珑湾写字楼14-3。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6年 4 月 8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spzrmzf_69070/)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7338623557
代理机构:重庆晨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圣迹南路55号3-1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15923980652
四屏镇四屏大道雲山小镇C区段路肩加固整治项目
四屏镇
四屏大道雲山小镇C区段路肩加固整治项目新修挡墙约20米(高度3.5)、拆除恢复管网4米、雨水口2座、人行道拆除恢复10m2、人行道树搬迁回栽。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具体包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竞价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证明材料。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3、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须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5、授权代理人
若是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授权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一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6、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
(1)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或禁止从业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7、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该承诺,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须按本条(投标人须知第七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光盘 1 份(光盘需粘贴标签且注明工程名称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装订要求
本工程须将投标文件按第八章要求合装成册。
(三)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文件”大袋,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条第(四)项“封套格式”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四)封套格式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第四条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竞价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形成影响工程结算争议的,以工程最终结算审核结果为准。
3、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6212.80元,大写:捌万陆仟贰佰壹拾贰元捌角整,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029.29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与提供的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价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
1、结算总价=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Σ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Σ其它项目费(如果有)+Σ规费+Σ税金+Σ设计变更、漏项及新增部分金额。
2、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2.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按施工(竣工)图及设计变更并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并经招标人审核的工程量,作为该子项的结算合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合价累计相加,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2.2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率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率的报价作为结算价费率(超过国家规定费率无效);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而改变综合单价,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发包人原因引起的除外,如有增加必须按发包人项目或现场代表签字认可措施方案计算)。
2.3本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变更项目启动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另报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如下:
(1)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2)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的,则按参照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3)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的规定执行,组价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CQGD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清单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和有关投标取费的基础上(编制报)组价。其中材料及人工费中标价中有的按中标价计算,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若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则由发包人核价。变更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
(4)变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2.4规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费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
2.5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其中增值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执行,若涉及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环境保护税按实结算。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按规定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预留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用,计价支付依据发生额凭发票或发包人认可的证明资料计量,但不得超过该项费用的合同金额。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核验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2. 宣布开标纪律;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5. 封装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的3人及以上单数的招标评审小组。
报名单位不足2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招标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竞价招标。
(一)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后,招标结果应立即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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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现场管理联系人 |
备注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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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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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 :
我单位拟建的 (项目名称) 于 年 月 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 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中标工程范围: ,工程规模为 ,中标工期 日历天,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由 担任。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竞价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价,最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价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的单位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2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应急抢险、抗洪救灾等特殊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抽取的,由项目实施部门报镇领导审批后延期进行,并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投标人。
二、评审方法
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列出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投标报价相等的投标人中进行随机抽取,按抽出顺序的先后依次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一)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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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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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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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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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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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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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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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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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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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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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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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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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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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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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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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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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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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投标人的总报价及各项清单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最终合同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的合同为准。
工程名称: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缺陷责任期: 个月。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最终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六、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之规定及劳动保护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工伤、安全和其他意外等事故,全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概与发包人无关。
七、工程变更:
发、承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施工内容,如果确需修改变更施工内容,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施工设计内容的变更修改,应按照变更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照变更的有关规定会同完善相关签认手续。
八、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自检资料等,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结算。
九、工程结算:
1、结算总价=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Σ措施项目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Σ其它项目费(如果有)+Σ规费+Σ税金+Σ设计变更、漏项及新增部分金额。
2、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2.1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结算时,以承包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乘以按施工(竣工)图及设计变更并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并经招标人审核的工程量,作为该子项的结算合价。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合价累计相加,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2.2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率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率的报价作为结算价费率(超过国家规定费率无效);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而改变综合单价,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发包人原因引起的除外,如有增加必须按发包人项目或现场代表签字认可措施方案计算)。
2.3本工程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或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变更项目启动后14天内向发包人另报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如下:
(1)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
(2)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的,则按参照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审定);
(3)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的规定执行,组价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CQGD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组价,组价原则为采用投标清单报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单价和有关投标取费的基础上(编制报)组价。其中材料及人工费中标价中有的按中标价计算,中标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若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则由发包人核价。变更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
(4)变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
2.4规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费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执行。
2.5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环境保护税。其中增值税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执行,若涉及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环境保护税按实结算。
3、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办法按:本工程所需钢材、水泥、商砼(含沥青砼)、砌体砖、特细砂、碎石在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平均价与开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关信息价相比,涨跌幅度超出±5%范围时,则对超出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平均价±5%的部分(不含±5%)进行材料价差调整(材料价差只调超出±5%范围的部分)。材料价涨跌幅度和价差调整的计算基础为开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关材料的信息价。
十、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按规定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留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支付预留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息。
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用,计价支付依据发生额凭发票或发包人认可的证明资料计量,但不得超过该项费用的合同金额。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如未按时签订合同手续,由业主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十二、相关约定:
1.工程量变更限制。
工程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变更任何工程量,确需增加或减少,以发包人书面许可为准,否则相关所有费用一律由承包人承担。
2.转包分包禁止条款。
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的单项工程部分以任何形式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十三、其他事项:
1.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必须将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塔吊基础、硬化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清运干净,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发包人安排专业队伍清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2.工程延误的确定:发生工程顺延时,双方需办理工期顺延确认单,该确认单需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只有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无效。否则,每延误一天,则按人民币1000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 。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管理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随意变更。
5.本项目发包人现场代表为 和 。现场代表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必须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6.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调解,若协商不成,单方可以直接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定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的具体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图纸设计和承包范围进行维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饰装修工程为两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两年;
6.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
三、工程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金额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四、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工程质量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的其他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暑,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spzrmzf_69070/)下载
图纸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http://www.jiangjin.gov.cn/jz/spzrmzf_69070/)下载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执行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招标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项目经理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内完成竞价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竞选文件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选,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竞选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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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竞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附:被授权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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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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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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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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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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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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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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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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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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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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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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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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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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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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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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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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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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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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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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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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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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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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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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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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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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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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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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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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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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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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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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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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