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327750284H/2022-00005 | [ 发文字号 ] | 四屏肺炎组发〔2022〕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四屏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2-02-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2-08 |
发布日期: 2022-02-08 15:17:26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现将《四屏镇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8日
四屏镇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由镇党委书记刘先全任组长,镇长曾韩琦、人大主席樊荣任执行组长,副镇长李玉维任副组长,陈芳义、刘瑜、陈显跃、程小琴、杨菁等同志为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李玉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职能单位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职能单位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和分工
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李玉维同志牵头负责,对辖区内疫情信息、疫情流行区返乡人员和市外来津返津人员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区卫健委,同时,将信息实时反馈至派出所和卫生院,做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区卫健委联系对接,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配备和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点的应急准备工作;承担联防联控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统战线。由程小琴同志牵头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和及时、主动就医的意识;做好舆情监测,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心理,客观反映疫情及防控工作,对应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负面对象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财政办公室。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由李玉维同志牵头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情况;协助做好因公感染新冠肺炎工作人员的工伤评定工作,落实相关待遇补助;对节后企业返工回流人员进行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农业服务中心。由陈芳义同志牵头负责,开展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开展饲养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饲养动物疫情监测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饲养动物疫情情况;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由陈显跃同志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市外来津发您人员排查工作,及时联系派出所进行处置各村居在摸排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的返乡人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七)城管大队。由樊荣同志牵头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实施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所开展非法活禽、野生动物等交易的整治行动。
(八)市场监管所。由陈显跃同志牵头负责,监督管理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加强对所有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市场举办者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禽类交易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非法活禽等交易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加强市场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场所的清洁消毒,切实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加强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行为。
(九)驻村联社。由李玉维同志牵头负责,督促各村居按要求及时进行人员摸排和信息日报,并将信息于每日下午4:00前汇总上报至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驻村领导负责对所驻村居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落实;驻村干部做好所驻社相关人员的摸排、审核、把关工作,并做好村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十)各村(社区)。由各包村领导牵头负责,各村居按要求全面开展市外来津返津人员的信息摸排和信息日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意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来自疫情流行区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工作,落实在家进行隔离医学的防控要求;负责村居内出租房外来人口的摸排工作;督促本村(社区)农贸市场举办者对市场进行彻底清理、消毒、无害化处理;协助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积极组织本村居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告示张贴并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配合镇政府、派出所、卫生院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追查、相关场所、人员的隔离、疫点、疫区的封锁等防控措施。
(十一)派出所。派员参加摸排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卫生院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密切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通畅,协助相关站所依法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配合镇政府进村入户对市外来津返津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通过流动人口暂住证办理情况和反馈下来的大数据,及时汇总反馈来自疫情流行地区人员相关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打击造谣者;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开展非法活禽交易和非法饲养家禽的整治行动。
(十二)卫生院。组织制定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完善疫情监测工作方案,开展疫情常规检测工作;下派村医对各村居疫情流行区人员信息和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跟踪,并按照摸排小组工作要求,开展全面摸排,与镇政府、派出所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互通;全面完成医护人员防护级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医务人员培训等各项防控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并通过上门随访、视频通话等方式对来自疫情流行地区人员进行健康随访;落实居家医学隔离措施,按照防控要求由医务人员每日对隔离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做好隔离点随时消毒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等处置工作。
四、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旅服中心、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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