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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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327750284H/2022-00001 [ 发文字号 ] 四屏府发〔2021〕4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四屏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日期 ] 2021-07-17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17 14:15:09

各村(社区),各科(室、站、所、中心),辖区各单位:

为了提高我镇对山洪灾害的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发生山洪灾害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保护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现将四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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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屏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2.经过批准的国家、市、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津区四屏镇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四)预案执行与修订

1.本预案由江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审批,并报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本预案定为5年,情况有较大变化,应及时修订。

二、基本情况

四屏镇(街道)位于江津区山洪灾害防治笋溪河小流域,辖区内有(灵仙河)河流(河流名称),有小(二)型下号水库(2)座、山坪塘(185)口。属区域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具有副热带东亚季风特点。雨量充沛,灾害性天气较多。年平均总日照时数12736小时,年平均相对湿度81%左右,年平均气温为184,全年无霜期341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0307毫米。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34082t/(km2a),水土流失情况比较严重,因办厂、开山取石、滥挖乱种、森林植被的破坏及城镇建设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更是雪上加霜。

三、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河道沿岸有居民居住和人口集中活动场所作为防御重点。

坚持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工作网络,把工作延伸至最基层,提高全民防灾意识,调动全社会防灾的积极性。

坚持标本兼治,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提高预测、预报、预防山洪灾害的能力。

坚持科学防洪、依法防治、合理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目标

遇一般洪水,群众重要财产(现金、贵重物品等)不受损失,遇已知历史最大以下洪水,确保全镇不因山洪灾害而造成人员死亡。

四、组织指挥体系

根据《水法》,防汛、抗洪、抢险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防山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

五、监测、通信及预警

(一)预警、警报方式

1.预警方式

1)电话、手机短信、传真预警;

2)口头通知。

2.警报方式

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

2)手摇报警器;

3)铜锣报警;

4)口头通知

(二)预警发布及响应

根据需要,四屏镇预警级别分为三级:三级(黄色;注意观测)预警、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一级(红色;立即转移)报警。

1.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注意观测)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居)发出三级(黄色;注意观测)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注意观测)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或村(居)山洪灾害监测点发出的准备转移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河流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居)发出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和应急抢险队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居)在接到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准备转移)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一级(红色;立即转移)报警或村(居)山洪灾害监测点发出的立即转移报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立即转移)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居)发出一级(红色;立即转移)报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和应急抢险队主要成员发布一级(红色;立即转移)报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六、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二)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

根据调查,拟定以下转移安置路线

四屏镇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转移安置路线表

序号

村(居)

总人口(人)

计划转移人口(人)

安置地点(小地名)

转移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四面场社区

四面居谢家沟

328

24

康居关

陈伟

137****8170

2

四面村

三社对窝坪

526

28

四面幼儿园

李勇

138****2123

3

旺龙村

二社石灰窑

443

42

四面山小学

孙忠均

139****1329

4

银岩村

二社盐建咀

520

45

卢稿田

潘恩发

152****4828

5

青堰村

三社小楠垭

354

32

小楠垭小学

严君武

136****8089

(三)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四)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七、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村(居)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村(居)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三)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镇政府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经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半个小时内先以电话形式口头报告区防汛抗旱办公室,然后在事发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发生脱岗、漏报、不及时处置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暴雨天气,镇(街)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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