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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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327750284H/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四屏府发〔2021〕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四屏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07 16:39:00

各村(居)、旅投司、镇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津林发[202016号文件通知的要求,全力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当前已进入冬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林区人员剧増、火种火源増多难管的特点,提早制定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深入检查督促,从严、从细强化具体责任、具体任务、具体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为节日期间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火源管控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野外用火源头的管控。要针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入山旅游、民俗用火剧增的实际,加强管控,涉林风景区点、火灾多发区等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特别是旅投司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的生活、生产用火的管控。各村(居)要加强林区儿童及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力度,落实监护责任人责任。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对重点区域、敏感部位要反复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林区安全。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居)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的有利条件,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学校要将森林防火纳入教学计划,及时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课和“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在景区、景点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火,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的浓厚氛围。

四、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节日期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各种应急力量和保障措施,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加强对辖区内消防水池管理,及时查看是否有渗漏及未储满水的现象,如存在及时修复,做到消防水池起到森林防火保障作用;做好装备检修和维护,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居)、有关单位特别是一线指挥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扑火队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发生脱岗、漏岗。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时刻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保证森林火情火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从1月起进入了森林防火期,各单位要执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单位请于114日前将节日期间防火值班人员名单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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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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