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3-04 15:00:00 大 中 小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统筹设置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日常工作。负责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日常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的工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等领域的工作,制定和执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强化产业引导,落实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 民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和除险清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执法协调、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网上网下联动化解网络舆情风险等机制,推动平安法治和社会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屏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统筹设置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便民服务中心(挂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四屏镇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按全额拨款予以财政保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2,832.56万元,支出总计2,832.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2,83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2.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92.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数2,832.5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48万元,教育支出0.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38万元,农林水支出270.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6.89万元,预备费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5.2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275.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832.56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2,832.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2.56万元,比2024年增加27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长28.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口径为2024年度10月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我镇2024年10月在编人员共计59人,较2023年9月增加3人;项目支出1,276.0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民生服务、城乡建设、农林水管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长3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初预算时我镇市政管理资金区财政未下达543万元,本年度市政管护支出压减162.9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26.68万元,非税收入提前下达较上年增长21.4万元,网格员补助提前下达9.8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四屏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8.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
2025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3.9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5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9.13万元,比上年减少30.8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压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32.5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萍 联系方式:023-4766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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