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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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石门府发〔2023〕9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

    我镇此前发出的《关于印发江津区石门镇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门府发〔20226号)文件和《关于印发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门府发〔202214号)文件均已过施行时效经镇第12次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按相关规定予废止自公布之日起,以上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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