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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联合体建设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18:03:48


根据李家片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建设需要,拟遴选1家建设公司与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组成联合体,与中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惠农土地开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江津区远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联建联营合作协议,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津区2023年朱杨镇和石门镇等7个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石门镇李家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规模约7266亩,总投资约2731万元,工期为180天。

二、遴选单位资质

具有水利、市政、建设其中之一三级(含)以上资质且信用良好,有从事农田整治项目业绩的施工企业。

三、合作内容

1.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遴选成功单位成立联合体,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联合体牵头人,遴选成功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双方共同与该项目中标单位签联建联营合作协议。

2.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项目区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完工后项目区土地运营,全额享有项目区土地溢价收益和产业政策补助资金。

3.遴选成功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及中标单位的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合作期限内,遴选成功单位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监管及资料整理,费用的申报、负责组织验收及迎检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相关责任、费用支出等由遴选成功单位全部负责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承担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4.合作期内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资金均转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帐户,由双方共同监管使用。

5.遴选成功单位负责全额向中标单位缴纳施工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运营履约保证金(含保函),并自行组织垫资进行工程建设,与之相关的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均不承担。施工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建设完成且中标单位退回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中标单位退回金额无息退还给遴选成功单位。

6.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实际竣工面积(即还款面积)从该项目资金中留存900+N元/亩,用于缴纳该项目后期还款。

7.遴选成功单位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且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8.工程实施过程中,遴选成功单位应优先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重庆市江津区津诚时和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机械设备和采购物资。

四、遴选保证金

本项目遴选保证金:贰拾万元(200000.00),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以参与遴选单位名义将保证金于2023年11月16日18:00前汇入指定保证金账户,并于当日将汇款凭证交回李家村办公室即报名成功。未被遴选成功单位保证金将无息退还。遴选成功单位遴选保证金将转为向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民委员会

开 户 行: 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石门分理处

账    号: 1515010120010001089

本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4日起至11月16日止。报名成功者请于2023年11月17上午10时,持单位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到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委会参加现场遴选,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遴选成功单位应在5日内与李家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联合体协议。若遴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联系人:       黄长秋          曹坤琳

               15998959811   17384098300

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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