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30 15:55:43 大 中 小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开局之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和安排,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石门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宣传学习,提高理论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石门镇党委、政府坚持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本镇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法律、学党史,深入开展党内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二是开拓学习渠道。通过书记讲党课,组织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治理论,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邀请讲师讲授《民法典》知识、平安工作例会观看《民法典》视频,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三是深化基层宣传。组织机关干部下村、社,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场镇集中宣传、院坝会、走家串户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推广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责任
1.加强完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我镇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工作要求,对照全国、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一是及时调整充实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各办公室二级班子负责人为成员,确保镇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均按要求参加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述稳工作会议,汇报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情况。要求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纳入年度工作汇报内容。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年初,镇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社区)、单位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考核,推动村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镇建设同基层党建工作有机结合。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财政资金监管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里。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能力建设,2021年我镇未发生一起干预司法活动的案件。
4.认真推动问题化解。一是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涉及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突出问题,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前期调研,邀请区农委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把握相关政策。在作出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前,开展合法性审查,合理合法解决群众诉求。二是加强立法协助。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三是强化人员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四是强化督查整改,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督导机关全体人员依法办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及时调整充实基层治理队伍,强化“三治”示范村建设。
(三)强化制度建设,把好重大事项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及时配合上级部门深入清理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每月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没有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照程序制定而被通报的情况和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2.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合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石门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二是落实镇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1名作为镇政府和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审议镇、村(社区)两级的各项重大决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均需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重要依据,在充分的论证评估基础上,通过镇党委会集中讨论后作出决策决定。
(四)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
1.提升行政审批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6项,涉及规建办、市政监察等多个部门。加强场镇控规和村规划管理,严格规范农村散居建房,有序完成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174户,发放规划许可证107个,占地面积7685平方米,建筑面积19097平方米。力推“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加快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努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在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自助终端设备。建立“一窗综办”行政审批系统,优化办事大厅环境,现已全面投入运行。
2.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没有违约毁约的情况发生。
3.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监管执法力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参与执法的部门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相机等设备。二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亮证执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归档保存;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三是加强长江禁捕退捕监管。今年以来,我镇农服中心积极作为,定期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巡查监管工作,联合镇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出动车辆30余辆。
4.加强行政应诉应诉工作。今年以来,我镇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未涉及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5.坚持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公布政务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解答群众咨询。
(五)强化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1.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一是严格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疫情防控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全年开展安全宣传6场次,分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6场次460余人次,并对交通罚款处罚权限暂停期间开展道路交通现场培训20余场次600余人次。二是利用大型宣传活动、文化演出、院坝会等形式多样化地开展普法宣传,利用石门赶场天认真筹划组织并参与“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大型法治宣传咨询及日常的小型法治宣传咨询活动。今年以来,全镇共计开展法治宣传78次,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刑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反家庭暴力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电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各村居公示栏设置法治板块,定期更新普法内容,结合以案释法等方式召开法治院坝会的时候,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渗透和宣传力度,逐步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2.巩固创新调解新模式。一是深入借鉴“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矛盾大调解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诉调、警调、访调衔接,各村(社区)调委会有力保障了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深化首席调解员触角延伸机制,把人民调解员纳入了网格化管理,网格长兼任人民调解员。全镇共有102名网格长、237名网格员,进一步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定期组织培训,按惯例在每月平安例会后对各村(社区)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理论水平得到了提升。四是积极指导、协调各调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小纠纷不出社,一般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解决在镇内,从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五是融合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平台,携手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融合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计解答法律咨询256人次,排查矛盾纠纷88次,调解矛盾纠纷593件,调解成功587件,履行587件,调解成功率99%,履约率100%,涉案金额202.5万元,切实把辖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做实、做细、做深。
3.强化涉疫矛盾排查化解。切实发挥镇、村(社区)作用,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及时对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措施进行宣传,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做到宣传力度不减,消除群众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及时化解涉疫纠纷。
4.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镇完成农村和城镇9430余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并协调区建委完善安全隐患处置。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严格开展场镇在建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农村建房安全检查工作。2021年企业安全检查108家,排查出安全隐患47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开具处罚4家,处罚3000元。规范市政道路设施,增设场镇道路交通标识标牌,改造梁子街路灯、取缔乱拉乱搭,更换下水道井盖、水篦子,修剪存在接电安全隐患的行道树。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处罚206车次,开展电动车、三轮车驾驶员现场学习抄写相关法规条款170余人次,镇道安办和劝导站劝导两辆车、三轮车驾驶员佩戴头盔、不超速超员8862余人次。
5.持续推进“三治结合”。深化各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民主法治建设,因地制宜制定乡规民约,培养“法律明白人”,学习道德模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普法教育宣传形式有待创新。二是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性及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仍需提升;三是工作人员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培训。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我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6项工作:一是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依法办事、干部职工履职守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二是加大依法信访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涉军、涉老及困难群众依法信访,避免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情况出现,切实保障利益诉求合法解决。三是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四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拓展政府公开信息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政府公开信息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五是继续依法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各类政务服务系统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全程网络办事的运行效率。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规范乡规民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法,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备案审查。
四、意见建议
法治建设工作离不开老百姓的大力支持,需要紧紧抓住广大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尤其重点关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强化法治保障,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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