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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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72514E/2023-02464 [ 发文字号 ] 石门府发〔2023〕38号
[ 主题分类 ] 体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石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日期 ] 2023-10-07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7 15:30:56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镇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培养全民运动习惯,经研究决定举办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现将《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希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3920

(此件公开发布)

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大力开展,加强活力江津建设,提高广大篮球爱好者的竞技水平,丰富广大群众文体生活,提升石门的知晓度,拟于20239月在石门镇举办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比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活动时间和地点

1. 时间:9月下旬(暂定)。

2. 地点:石门镇政府篮球场。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石门镇委、石门镇人民政府

协办:石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石门镇文化服务中心、石门镇社区教育学校

三、参赛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四、竞赛项目:五人制男子篮球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比赛者。

2.如本单位不能单独组队,可几个单位联合组队。

(二)人数规定

参赛单位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共计14人。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不得代表多个队参赛,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名次资格。

六、比赛规程

1. 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前30分钟到场报到,提前做好热身。

2.竞赛执行国家篮审定的新规则,篮球比赛采用四节制比赛。

1)比赛抽签分成AB组,先进行分组循环赛,然后再进行交叉赛。

2)各代表队应依时参加比赛,如迟到当场开赛时间10分钟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积分计算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若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它们间净胜分和比赛得分,以及所有比赛净胜分和比赛得分决定名次。

4)着装:各队应统一着装,上衣后背有明显号码标志,短裤右腿有号码,在比赛之前,A队与B队应提前联系,以便区分衣服颜色。

七、奖励办法:

冠军:奖金3000元,奖杯一个;亚军:奖金2000元,奖杯一个,季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个;其余设组织奖,奖金各1000元,奖牌一块。

八、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本次活动开展,组委会机构如下:

名誉主任:付鹏

任:梅健

员:各参赛单位负责人或领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石门镇文化中心,张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具体工作。联系电话:47371012

九、报名及参会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922日前。

(二)报名地点:石门镇文化中心,联系电话:15808081281(罗培相)。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报名名单及运动员2寸免冠近照一张(可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参赛免责声明,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四)筹备会:9月下旬,在石门镇301会议室召开组委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各参赛队领队、教练、队长联席会和技术会议。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江津区篮协统一抽调。

十一、经费

1. 各参赛队参赛期间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自理,闭幕式结束统一工作餐。

2. 竞赛、宣传、奖励、裁判工作人员等经费由主办方解决。

十二、比赛纪律

服从组委会安排,发扬体育精神,讲究风格,赛出水平。尊重观众,尊重对方。服从和尊重裁判判决。爱集体,讲团结。不胡闹,不起哄。有违规的严格处理。抗议、申诉的应以组织的名义,向组委会或裁判员提出释疑,最后由组委会裁定。

十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保证自身身体素质能达到体育竞技的要求。各参赛队伍需签订参赛免责声明,所有参赛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报名表

3.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参赛卡  


附件下载:

石门府发〔2023〕38号关于举办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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