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72514E/2023-02464 | [ 发文字号 ] | 石门府发〔2023〕38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育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石门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07 |
发布日期: 2023-10-07 15:30:56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镇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培养全民运动习惯,经研究决定举办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现将《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希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大力开展,加强活力江津建设,提高广大篮球爱好者的竞技水平,丰富广大群众文体生活,提升石门的知晓度,拟于2023年9月在石门镇举办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比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活动时间和地点
1. 时间:9月下旬(暂定)。
2. 地点:石门镇政府篮球场。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石门镇委、石门镇人民政府
协办:石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石门镇文化服务中心、石门镇社区教育学校
三、参赛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四、竞赛项目:五人制男子篮球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比赛者。
2.如本单位不能单独组队,可几个单位联合组队。
(二)人数规定
参赛单位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各1人,共计14人。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不得代表多个队参赛,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名次资格。
六、比赛规程
1. 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前30分钟到场报到,提前做好热身。
2.竞赛执行国家篮审定的新规则,篮球比赛采用四节制比赛。
(1)比赛抽签分成A、B组,先进行分组循环赛,然后再进行交叉赛。
(2)各代表队应依时参加比赛,如迟到当场开赛时间10分钟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积分计算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若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它们间净胜分和比赛得分,以及所有比赛净胜分和比赛得分决定名次。
(4)着装:各队应统一着装,上衣后背有明显号码标志,短裤右腿有号码,在比赛之前,A队与B队应提前联系,以便区分衣服颜色。
七、奖励办法:
冠军:奖金3000元,奖杯一个;亚军:奖金2000元,奖杯一个,季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个;其余设组织奖,奖金各1000元,奖牌一块。
八、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本次活动开展,组委会机构如下:
名誉主任:付鹏
主任:梅健
成员:各参赛单位负责人或领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石门镇文化中心,张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具体工作。联系电话:47371012。
九、报名及参会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前。
(二)报名地点:石门镇文化中心,联系电话:15808081281(罗培相)。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报名名单及运动员2寸免冠近照一张(可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参赛免责声明,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四)筹备会:9月下旬,在石门镇301会议室召开组委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各参赛队领队、教练、队长联席会和技术会议。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江津区篮协统一抽调。
十一、经费
1. 各参赛队参赛期间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自理,闭幕式结束统一工作餐。
2. 竞赛、宣传、奖励、裁判工作人员等经费由主办方解决。
十二、比赛纪律
服从组委会安排,发扬体育精神,讲究风格,赛出水平。尊重观众,尊重对方。服从和尊重裁判判决。爱集体,讲团结。不胡闹,不起哄。有违规的严格处理。抗议、申诉的应以组织的名义,向组委会或裁判员提出释疑,最后由组委会裁定。
十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保证自身身体素质能达到体育竞技的要求。各参赛队伍需签订参赛免责声明,所有参赛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附件:1.参赛免责声明
2.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报名表
3.石门镇第三十六届“大佛杯”篮球赛参赛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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