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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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57XK/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石门府发〔2020〕61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石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4 18:29:44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我镇人民群众文体生活。经研究决定于2020923日至926日,举办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现将《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希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参赛。

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2020914

(此件公开发布)

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大力开展,加强活力江津建设,提高广大篮球爱好者的竞技水平,丰富广大群众文体生活,提升石门的知晓度,拟于20209月在石门镇举办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比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开展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923-26

(二)地点:石门镇政府篮球场。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石门镇人民政府

协办:石门镇文化服务中心、石门镇工会联合会、石门镇社区教育学校

三、参赛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学校。

四、竞赛项目:五人制男子篮球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适合参加篮球比赛者。

2.如本单位不能单独组队,可几个单位联合组队。

(二)人数规定

各队报名时可报运动员15人左右,首场比赛开始前确定运动员12名(不含领队、教练)。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不得代表多个队参赛,违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录取名次资格

六、比赛规程

(一)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前30分钟到场报到,提前做好热身。

(二)竞赛执行国家篮审定的新规则,篮球比赛采用四节制比赛。

1.比赛抽签分成AB组,先进行分组循环赛,然后再进行交叉赛。

2.各代表队应依时参加比赛,如迟到当场开赛时间10分钟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积分计算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若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它们间净胜分和比赛得分,以及所有比赛净胜分和比赛得分决定名次。

4.着装:各队应统一着装,上衣后背有明显号码标志,短裤右腿有号码,在比赛之前,A队与B队应提前联系,以便区分衣服颜色。

七、奖励办法:

冠军:奖金3000元,奖杯一个;亚军:奖金2000元,奖杯一个,季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个;其余设组织奖,奖金各1000元,奖牌一块。

八、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组委会,负责指导本次活动开展,组委会机构如下:

名誉主任:付

任:曹

员:各参赛单位负责人或领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石门镇文化服务中心,侯昌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具体工作。联系电话:13627642203

九、报名及参会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918日前。

(二)报名地点:石门镇文化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581489850(陈德慧)。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报名名单及运动员2寸免冠近照一张(可打印),手续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四)筹备会:91611,在石门镇301会议室召开组委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各参赛队领队、教练、队长联席会和技术会议。

十、裁判长及裁判员:由江津区篮协统一抽调。

十一、经费

1.参赛队参赛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2.竞赛、宣传、奖励、裁判工作人员等经费由承办方解决。

十二、比赛纪律

服从组委会安排,发扬体育精神,讲究风格,赛出水平。尊重观众,尊重对方。服从和尊重裁判判决。爱集体,讲团结。不胡闹,不起哄。有违规的严格处理。抗议、申诉的应以组织的名义,向组委会或裁判员提出释疑,最后由组委会裁定。

十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保证自身身体素质能达到体育竞技的要求。

参赛队伍需自行购买保险,所有参赛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十四、邀请嘉宾

1.重庆市体育局、江津区体育局领导;

2.江津区各新闻媒体。

附件:1.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报名表

2.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参赛卡

附件1

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服装号码

备注

附件2

石门镇第三十三届“大佛杯”篮球赛参赛卡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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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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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衣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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