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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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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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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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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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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稳定、司法、交通、消防、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公路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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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党史研究、民族、宗教、侨台、民主党派、工商联、民营经济、网络安全、文化、旅游、体育、财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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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组织、人事、党员发展和管理、基层党建、非公组织党建、村居及机关考核、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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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分管安全应急、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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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石门镇纪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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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主持镇人武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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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技、农经、畜牧兽医、知识产权等工作。